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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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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14号文《关于核准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募集,于2014年6月18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详见2015年9月28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从2015年9月28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10月9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天弘季加利理财。天弘季加利理财A,基金代码:000670;天弘季加利理财B,基金代码:000671)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6月18日

 4、最后运作日2015年3月26日,基金份额总额:69,879,753.54份,其中A类份额44,609,673.50份,B类份额25,270,080.04份。

 5、投资目标:在追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力求获取较高的当期收益。

 6、投资策略:在封闭期内,本基金将在坚持组合久期与封闭期基本匹配的原则下,采用持

 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基本保持大类品种配置的比例恒定。如果需要,在封

 闭期之间的短暂开放期内,本基金将采用流动性管理与组合调整相结合的策略。

 7、业绩比较基准:3 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8、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采用固定组合策略的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预期收益较为稳定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普通债券型基金。

 9、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14号文《关于核准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1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18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711,768,460.5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在第三个运作期结束之后于2015年3月26日暂停了下一运作期的运作及申购。

 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关于申请终止天弘季加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报告”,并于2015年9月25日取得确认,本基金从2015年9月28日起进入清算期。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9月27日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5)第167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基金财产分配

 1、清算费用

 按照《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2、暂停运作日下一日(2015年3月27日)对全部基金份额持有人份额强赎并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3、暂停运作期间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情况

 ■

 4、停止运作后的清算损益情况说明

 截至停止运作日(2015年9月27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135,109.34元,应收利息18.90元,预提费用等负债133,834.65元,基金净资产1,293.59元。其中基金净资产均由于暂停运作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结息所致。

 根据基金合同,暂停运作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故暂停运作期间未在账面计提的上清中债账户维护费、信息披露费用、审计费用、银行汇划费等其他清算费用,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预估合计100,000.00元,具体金额以缴费通知为准。其中尚未结应收利息18.90元,于2015年4季度结息时候变现,由于该利息为暂停运作期间,未结银行存款利息所致,且在2015年3月27日,已对全部基金份额持有人份额强赎并支付完成,故该利息金额到账后将用于承担本基金清算费用。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应收利息,以及清算期间的银行划付手续费均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发生或支付金额存在差异,支付时以银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清算过程中各项利息及费用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尾差由管理人承担。

 若本基金后续清算,出现账面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相关负债的,基金管理人有义务于收到基金托管人通知后当日内将款项补足。

 3、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9月27日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8 日刊登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并组织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目前,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第三期运作期到期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不接受申购等安排的公告》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4、《关于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5、《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7、《关于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5】3334号)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城投控股”、“江苏吴中”、“清新环境”估值方法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的要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1月4日起,对停牌股票城投控股(证券代码: 600649)、江苏吴中(证券代码: 600200)、清新环境(证券代码: 002573),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陆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10-9999)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有关基金赎回费率优惠的规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指定渠道赎回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84,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者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渠道范围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直销柜台与网上交易)

 二、优惠期间

 自即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

 三、费率优惠活动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告指定渠道申请赎回的投资者,在赎回时享有如下赎回费率优惠:

 ■

 (注:1月为30天,依此类推)

 本公司将对符合条件的赎回申请进行赎回费率优惠,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活动只适用于通过本公告指定渠道赎回的投资者,不适用于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

 四、注意事项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0-9999

 网址:www.th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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