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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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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印纪传媒 编号:2016-003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〇一六年一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说明均属不实陈述。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宜已经公司2015年第5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1月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1.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9,365,075股,发行对象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肖文革共5名特定对象,其各自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如下:

 ■

 注:上表的合计认购股数为根据5名发行对象分别取整数合计得出(下同)。

 发行对象已于2015年12月31日分别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5、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到基于有线网络的家庭互联网平台项目、电影电视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肖文革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肖文革持有公司720,856,72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17%,本次拟认购公司2,857,142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肖文革的持股比例将调整为61.0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

 7、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文革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2015年第5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在审议、表决与该交易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该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余认购对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8、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基于有线网络的家庭互联网平台项目、电影电视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经营效果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体现。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公司发行后股本总额和净资产的增加,短期内很可能导致每股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本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进而给投资者造成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

 9、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股东回报规划等,详见“第六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并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释 义

 在预案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本预案中可能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相加之和不符,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MG Entertainment and Media Co., Ltd.

 注册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 66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A座25层

 公司设立日期:2003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1,106,146,365.00

 法定代表人:吴冰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及简称:002143,印纪传媒

 上市时间:2007年7月20日

 电话号码:010-85653696

 传真号码:010-85653202

 互联网网址:www.d-m-g.com

 电子信箱:zhengquanbu@dmgmedia.com

 经营范围:制作、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娱乐文化信息咨询: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及影视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公关咨询;公共关系专业培训。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

 1、抓住三网融合新机遇,抢占家庭互联网流量入口

 2010年至2014年,全国有线电视用户由1.89亿户增长至2.35亿户,我国数字电视用户由0.89亿户增长至1.91亿户,数字化渗透率由2010年的47.00%提升至2014年的81.28%。随着有线电视网络覆盖率已趋饱和,相应基础收视费收入增长趋缓。在省内有线网整合基本完成和基本收视费趋于稳定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利用有线网络资源,开展网络视频、宽带数据、互联网服务等增值业务,已成为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加快转型升级以及优化产品结构的重点。

 2015年是“宽带中国”战略实施第二阶段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国“三网融合”全面推广阶段的最后一年。2015年9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三网融合推广方案》(国发[2015]65号),《方案》表示三网融合试点阶段结束,即将全面推广三网融合,加快推进宽带通信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管理体系。工信部根据《“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国发[2013]31号),发布关于实施“宽带中国”2015专项行动的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支持IPTV、双向数字电视等业务发展。多项政策的出台将推动DVB+OTT模式快速发展。

 在三网融合大背景下,公司将抓住有线电视行业转型这一有利契机,凭借自身多年积累的整合营销平台优势,并通过与阿里巴巴、湖南有线、黑龙江有线等合作伙伴开展深入合作,打造有线电视网与互联网互联互通的家庭互联网流量入口,为公司在家庭客厅入口布局及家庭互联网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从而保持公司的持续增长,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2、互联网新媒体的发展正深刻影响影视行业,并带来影视剧新增需求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新媒体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传统影视剧行业正发生深刻的变化。我国新媒体市场中的网络媒体市场处于快速上升通道,网民用户不断攀升。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培养了大规模的网络视频用户,也为传统电影、电视剧制作行业带来了新机遇。国家广电总局批准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众多,各视频网站之间的激烈竞争使得越来越多的视频服务提供商倾向于直接与影视剧制作机构签订影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合同。影视剧的播出已进入多屏时代,“付费点播”、“电视院线”、“台网互动”、“台网联播”等诸多创新播出方式使得影视剧市场化竞争愈演愈烈,精品内容价值凸显。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为未来影视剧市场需求的进一步增长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同时,目前优质的影视剧视频内容已成为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平台、有线电视运营商能否吸引并留住用户的关键,也成为了市场争夺的热点。在有线电视行业,内容版权的价值已逐步被各有线电视运营商所重视。在互联网视频服务方面,以乐视网、优酷土豆、爱奇艺等为代表的互联网视频运营商等相关行业公司也纷纷在内容资源的质量、覆盖面上进行重点投入,这进一步推动了电影、电视剧甚至电视栏目等众多视频节目的市场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

 1、提升持续盈利能力,打造国际化大型娱乐传媒集团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基于有线网络的家庭互联网平台项目、电影电视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将通过资本纽带整合资源,募集资金发展业务同时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完善全媒体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加速推进新媒体业务、加快战略转型步伐,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并保持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并全力探索打造具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国际化大型娱乐传媒集团。

 2、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高行业竞争力

 近年来,整合营销行业和影视行业市场集中度加速提升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对资金投入的持续性与及时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资金实力是衡量公司行业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之一。印纪传媒在完成借壳上市前,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通过自身经营积累和银行借款满足日常资金需求,资金瓶颈限制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主要阻力,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获得大幅提升,为基于有线网络的家庭互联网平台项目、影视剧项目的开展和加速推进新媒体业务、加快战略转型步伐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3、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32.81%。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资本结构将明显优化,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肖文革,共计5名投资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认购对象中肖文革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余认购对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二节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1月5日)。

 本次发行按定价基准日前20日交易日均价之90%作为发行价格,即31.50元/股(20日均价为35.00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对象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79,365,075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

 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的数字取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量因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各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等比例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六)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五、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5.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中的肖文革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时,肖文革及其关联方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数为110,615万股,按本次发行7,936.51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肖文革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1.05%,肖文革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的全部审批程序。

 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肖文革共5名特定投资者,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股数、认购金额如下表:

 ■

 一、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

 (二)股权控制关系

 ■

 (三)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经营成果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是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隶属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资产管理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四)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

 注:以上数据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 发行对象及其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诉讼及受处罚情况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且不存在关联交易。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人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八)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其设立并管理的“平安汇通印纪传媒资产管理计划”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及认购金额情况如下:

 ■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该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资金来源合法,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也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平安汇通印纪传媒资产管理计划尚未完成设立。

 深圳市前海安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基本情况

 ■

 2、股权控制关系

 ■

 (1)西藏工布江达安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名单:

 ■

 深圳市安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名单:

 ■

 其中,深圳市江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人名单:

 ■

 (2)西藏工布江达平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人名单:

 ■

 其中,广州市信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人名单如下:

 ■

 3、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经营成果

 深圳市前海安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目前,已发展成为以风险投资、私募股权融资、兼并重组、咨询顾问等业务为核心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

 4、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相关承诺

 截至本预案披露日,深圳市前海安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深圳市前海安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西藏工布江达安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平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称“承诺人”),现就深圳市前海安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之股票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承诺人将根据目前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对深圳市前海安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保证深圳市前海安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备不低于10亿元的资金,并促使深圳市前海安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之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

 二、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

 (二)股权控制关系

 ■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出资人名单

 ■

 2、德稻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名单

 ■

 (1)北京德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名单如下:

 ■

 其中,北京德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名单如下:

 ■

 (2)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出资人名单如下:

 ■

 3、上海载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名单

 ■

 (三)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经营成果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88年的厦门证券公司,是中国最早设立的证券公司之一。2014年11月,经财政部、中国银监会批准,并经厦门证监局核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15年1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企业性质正式由民营企业变更为国有控股企业,并更名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杭州、厦门等大中城市拥有25家证券营业部,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及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承销与保荐等。

 (四)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

 注:以上数据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 发行对象及其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诉讼及受处罚情况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且不存在关联交易。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人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八)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拟通过其设立并管理的“长城国瑞证券阳光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及认购金额情况如下:

 ■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承诺,该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资金来源合法,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也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截至本预案出具日,长城国瑞证券阳光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尚未完成设立。

 1、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股权控制关系

 ■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名单

 ■

 2)北京长惠城镇化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资人名单

 ■

 其中,北京惠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名单如下:

 ■

 北京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名单如下:

 ■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

 注: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及简要财务报表详见“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之“四、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之“(二)股权控制关系”以及之“(四)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三、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

 (二)股权控制关系

 ■

 (三)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经营成果

 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是电商实体平台的建设者,致力于打造区域商群体生态链,为传统企业和小微网商提供具有电商内涵的软硬体集成服务,针对区域产业打造多功能的、以实体和互联网相互结合、无缝对接的电子商务产业链配套的综合性服务园区。

 (四)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诉讼及受处罚情况

 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且不存在关联交易。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人与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八)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

 截至本预案披露日,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叶炜、汪丽(以下合称“承诺人”)已就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参与印纪传媒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人将根据目前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对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0万元,并促使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之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

 四、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一)基本情况

 ■

 (二)股权控制关系

 ■

 1、上海中民银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名单

 ■

 其中,深圳中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名单如下:

 ■

 北京华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人名单如下:

 ■

 2、深圳中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名单

 深圳中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人情况详见“上海中民银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名单”。

 (三)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经营成果

 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年7月29日。截止本预案签署日,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四)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年7月29日,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五) 发行对象及其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诉讼及受处罚情况

 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且不存在关联交易。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人与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八)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

 截至本预案披露日,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深圳中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就通过增资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参与印纪传媒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对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进行增资,增资后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缴出资额不低于25,000万元,并促使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现金方式认购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之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

 五、肖文革

 (一)基本情况

 ■

 (二)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肖文革除直接持有本公司65.17%的股权外,还持有北京印纪华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9%的出资额,持有北京通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

 其中, 北京印纪华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

 北京通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三)最近五年未受到处罚的说明

 肖文革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肖文革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与发行人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为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对公司的发展和盈利有积极的影响,是必要的和合法的,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发行人主要业务并未因此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人与肖文革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相关交易均已披露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第三节 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肖文革共计5名投资者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认购协议中约定了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价格、数量等,详见“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之“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除此以外,协议中涉及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认购方式、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乙方将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50元,定价基准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随之进行调整。

 二、锁定期

 乙方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乙方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和上市交易。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

 认购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协议,须在下列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前提下方可生效:

 1、发行人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2、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3、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违约责任主要条款

 1、乙方有义务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20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中承诺认购金额的1%作为认购保证金。本保证金为定金性质,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缴纳认购款,甲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如认购人按约缴纳认购款,该保证金转为认购款的一部分。

 2、协议双方应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构成违约方,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5.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

 募集资金净额不足投资项目的资金缺口,公司将采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足或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基于有线网络的家庭互联网平台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项目募集资金,建设基于有线网络的家庭互联网平台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亿元,其中公司拟参与投资4.08亿元,拟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4.08亿元。

 本项目通过与阿里巴巴、湖南有线、黑龙江有线的全面战略合作,为湖南省600万和黑龙江省700万有线电视用户提供基于互联网接入方式的覆盖视频、购物、游戏、教育等多种服务的家庭娱乐平台。其中,湖南有线的家庭互联网平台子项目总投资4亿元,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印纪湘广传媒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1%)负责实施,公司拟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2.04亿元;黑龙江有线的家庭互联网平台子项目总投资4亿元,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印纪珑江传媒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1%)负责实施,公司拟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2.04亿元。

 2、项目实施背景

 (1)三网融合加速推进,广电行业生态重整

 2010年1月21日,国务院印发实施《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总体方案提出了分两步走的工作目标,2010—2012年为试点阶段,2013—2015年为推广阶段;确定了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准入,加强网络建设和统筹规划,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任务。按照国务院规划,2015年是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的冲刺之年。

 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大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其应用领域遍及智能交通、环境保护、政府工作、公共安全、平安家居等多方面。基于三网融合的跨屏应用,搭建了电视与用户之间的体验与分享渠道,打造了一种全新的电视生态环境,沉寂已久的广电企业也在悄然加速三网融合的布局。

 三网融合对广电网络运营商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有助于广电网络运营商对电信、互联网相关业务的全面开拓,提高广电网络利用率,增加收入来源;另一方面,电视传输网络多元化,打破了原来电视领域业务由广电网络运营商一手包办的局面,内容、平台、网络等产业链各环节均引入了新的主体,竞争空前激烈。

 随着媒介环境的变化,传统电视平台、数字电视平台、户外移动电视平台、IPTV、互联网电脑平台、掌上电脑平台、手机平台等多种媒介体系已经形成,当这些载体都能够播出视频内容时,便会产生替代性竞争和互补性竞争。为了应对这种竞争,为了打破通信运营商对广电网络不对称竞争的局面,适时引入OTT模式,尽快实现广电网络向互联网企业的转型已成必然。

 (2)广电行业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目前,我国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已具备较大规模,整个行业在数字化转换、三网融合、高清互动和双向网改造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突破,用户规模持续扩大,产业收益持续攀升。

 根据《2015年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2010至2014年,全国有线电视用户由1.89亿户增长至2.35亿户,年均增长5.60%。2010年至2014年,我国数字电视用户由0.89亿户增长至1.91亿户,年均增长21.04%,数字化渗透率由2010年的47.00%提升至2014年的81.28%。截至2014年末,在我国数字电视用户中,付费数字电视用户已达4505.41万户,较2013年增长28.78%,占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用户总数的19.15%。在我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中,有河北、新疆、贵州、山西、宁夏等18个省级行政区及直辖市的有线数字化程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2010年至2014年,我国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收入由487.44亿元增长至827.21亿元,年均增长14.14%。在2013年827.21亿元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收入中,有线网络收视费收入为457.39亿元,较2013年增加了19.52亿元,增长率4.46%;付费数字电视收入66.51亿元,较2013年增加了7.83亿元,增长率15.62%。

 随着三网融合的推出,打破广电行业壁垒,拓宽行业的经营范围,多行业、多种媒体形式、多种终端产品在多张网络传送的过程中将形成明显的同质化竞争。但是,三网融合所创造的巨大市场需求同时也将给有线电视行业提供空前的发展空间和战略机遇。

 (3)用户需求日新月异,终端智能化已成必然

 随着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不断发展、上网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上网成本的逐年降低,我国网民的规模不断扩大且仍处于高速发展状态。随着光纤入户的发展,互联网电视的直播体验已经大大加强,智能电视的客户体验已经逐渐完善,再加上互联网视频内容丰富,高清超高清影视节目既新又多,越来越多的青年、中年,甚至老年用户开始习惯于收视网络直播和视频点播。

 目前,内容和体验已成为运营商和用户最为关注的两个焦点,在三网融合背景下,电视的定位已由“看电视”转变为“用电视”,电视业务和应用拓展的最终目标已成为向电视用户提供覆盖其各类生活需求的全面服务。从2014年起,部分有线运营商已加大对智能机顶盒/家庭网关的投入力度,有些地区已经开始进行有线智能机顶盒的推广和应用发展。有线电视运营商通过发展智能机顶盒/家庭网关可以扩大现有视频业务的覆盖,可以提供个性化业务(视频通话、智能家居)支撑,结合广电IDC内网资源的建设,为用户提供高质量“视频+个性化业务+宽带”的一条龙服务,提升自身竞争力;通过将有线无线结合发展,扩大有线将电视业务由电视机向智能手机、PAD、笔记本电脑等终端延伸,使用户在无线覆盖区域内,通过多种终端享受电视服务,提升使用的自由度,从而达到提升用户粘性,减少用户离网的目标。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多方合作打造共赢产业链的必然需求

 长期以来,广电行业在传输成本、网络覆盖面、电视用户数、视频质量等方面相比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都具有自身的优势。而随着OTT技术的发展,网络视频企业开始不断涉足传统电视屏幕,各种带上网功能的电视机,以及将互联网内容接入电视屏幕的PC、网络播放器、OTT电视盒等不断涌现。而且,随着光纤入户的发展,互联网电视的直播体验已大大加强,智能电视的客户体验已经逐渐完善,再加上互联网视频内容丰富,高清影视节目既新又多,越来越多的青年、中年,甚至老年用户开始习惯于收视网络直播和视频点播。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适应市场竞争,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满足客户需求,有线电视行业正面临转型的关键时期,急需通过合作共赢打造DVB+OTT产业链,以维护自身市场地位。

 (2)把握广电行业加速推进DVB+OTT模式这一市场机遇的必然要求

 目前,智能家庭正在逐步实现对传统电视功能和定位的颠覆。当智能电视和互联网机顶盒成为主流,广电行业的有线电视和传统机顶盒将面临极大的市场竞争压力。智能电视+应用商店+手机遥控+多屏互动已经形成了全新的OTT产业环境,OTT视频内容可以与广电有线电视节目形成互补,直播与互动关联,为电视用户提供更多的节目内容和更好的体验。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广电行业急需加速推进DVB+OTT模式的推广。

 广电行业的转型需求为本公司打开了市场机遇,有利于本公司利用自身的技术与整合营销优势,率先切入广电领域,通过布局DVB+OTT终端进入家庭客厅,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增长奠定用户基础。

 (3)拓宽盈利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需求

 本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品牌管理、广告创制、品牌推广、品牌公关、娱乐营销等整合营销全案服务,并通过影视剧、电视栏目的投资、制作、发行以及电影院的运营获得优质娱乐内容资源,满足客户的娱乐营销需求。

 随着印纪传媒的不断发展,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成为印纪传媒的必然选择。此次印纪传媒借助在三网融合背景下广电企业加速推广DVB+OTT模式的契机,与阿里巴巴、湖南有线、黑龙江有线开展深入合作,搭建共赢产业链,进军智能化电视终端市场,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拓宽利润增长点,并且为公司进一步布局家庭互联网流量入口打下良好基础。

 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湖南有线和黑龙江有线均拥有庞大的有线电视客户基础

 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的运营主体,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国首批三网融合试点企业,湖南省文化企业30强,国家广电总局“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视频云应用实验室”基地。目前,湖南有线拥有省内102家市州县有线网络公司和1家长途传输公司,骨干光缆超过11,000公里,实现了城区全覆盖和80%以上的乡镇覆盖,有线数字电视用户约600万户。

 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黑龙江大型国有文化龙头骨干企业,是黑龙江省有线电视网络的运营主体,为全省广大电视观众提供广播电视基本业务、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和宽带双向交互业务等服务。截至2014年末,黑龙江有线已在全省各地设立64家分公司,拥有员工6,000余人,有线电视用户约700万户。

 湖南有线和黑龙江有线所拥有的庞大的客户群体为本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用户基础。

 (2)阿里巴巴拥有强大的技术经验和运营平台支撑

 本项目向用户提供的产品为基于阿里YunOS的智能电视终端。在技术层面上,YunOS基于最新一代的智能平台,针对电视终端进行了全方位的优化,确保了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响应速度以及兼容Android应用生态环境,将有线数字电视的DVB功能、OTT应用及无线路由网关集成于一身,集成了数字高清直播、电视回看、点播、上网、游戏、购物、医疗、教育等多种应用。

 同时,阿里巴巴所具有的淘宝、天猫、支付宝、阿里影业、阿里音乐等平台,也将无缝对接至本项目的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为本项目提供强大的运营支撑。

 (3)印纪传媒拥有丰富的整合化营销经验和影视娱乐内容资源

 本公司是国内屈指可数的同时拥有整合营销传播资源及海内外娱乐内容的综合性文化传媒集团。目前,本公司的整合营销业务,为客户提供系统化的品牌管理、广告创制、品牌推广、品牌公关、娱乐营销等全方位的服务。依托高频次的广告业务往来,本公司已建成多层次的媒体覆盖网络,与包括电视台、网络媒体、报刊、杂志、广播、户外媒体等在内的各类型媒体单位均建立了牢固的合作关系。凭借印纪传媒自身强大的整合营销能力,本项目在推广的过程中将获得优质的营销企划、宣传等一系列支持。同时,本公司还通过从事电影、电视剧及电视栏目的策划、投资、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积累优质视频内容资源,这将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建立更为充实的版权内容支撑。

 5、项目效益情况

 面向所覆盖的湖南地区600万有线电视用户,本项目计划在未来2年内,使用4亿元项目投资款投放90万台智能电视终端,并使用项目自身产生的现金流投放175万台智能电视终端,合计投放265万台。

 面向所覆盖的黑龙江地区700万有线电视用户,本项目计划在未来2年内,使用4亿元项目投资款投放125万台智能电视终端,并使用项目自身产生的现金流投放180万台智能电视终端,合计投放305万台。

 本项目通过提高用户对高清直播、4K电视及OTT各项应用的体验,吸引新增用户,维护存量用户,形成市场规模效应,实现效益的最大化。本项目的主要收入包括回放、点播、时移等增值业务收入;体育、综艺等付费频道收入;电商应用收入;影视专区收入;游戏收入;互联网接入收入;教育、卫生与健康及其他CP、SP增值业务及平台广告收入等。本项目收益将按照公司与阿里巴巴、湖南有线、黑龙江有线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进行收益分成。

 (二)电影电视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92亿元在未来2年内投拍3部电影、18部(共879集)电视剧。

 其中,拟投拍电影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拟投拍电视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2、项目的必要性

 (1)是公司响应国家政策,实现战略目标的需要

 国家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鼓励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文化传媒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显示了国家对文化艺术领域的重视和关注。

 近年来,公司已先后投资、制作或发行了《钢铁侠3》、《环形使者》、《超验骇客》、《极盗者》、《杜拉拉升职记》、《无人区》等多部国际国内知名电影,以及《北平无战事》、《克拉恋人》、《零下三十八度》、《勇士之城》等多部电视剧作品。凭借对客户整合营销需求的深刻理解,公司投资制作的电影、电视剧注重与客户的品牌和产品的广告传播需要全面融合,有效提升其商业价值。

 本次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满足电影、电视剧的市场需求,切实提高精品影视剧产量和质量,是公司响应国家政策,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致力于打造互联网时代融通国内外文化的综合性国际娱乐传媒集团的重大战略举措。

 (2)是公司进一步提升影视剧领域行业地位的需要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带动文化消费的提升和国家政策大力扶持带动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影视行业,我国影视行业呈高速发展态势。同时,随着网络和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新媒体影响力不断提升,影视剧行业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在线点播”、“电视院线”、“台网互动”、“台网联播”等诸多创新播出方式使得影视剧市场化竞争愈演愈烈,精品影视剧内容价值不断凸显。

 但是,国内影视行业仍然呈现“小而散”的竞争格局。一方面,随着观众影视剧鉴赏能力的提高,对精品影视剧的需求不断增长。另一方面,行业内制作机构实力差别很大,造成影视剧市场整体上供大于求,但精品影视剧却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由于影视投资制作业务的规模扩张对资金具有高度的依赖性,故仅有部分影视剧制作公司有能力推出对单剧或单片投资规模要求较大、品质要求较高的精品影视剧。

 近年来,各类播出平台对优质影视剧资源进行竞争和购买,大大提升了精品剧的交易价格。随着新媒体播出平台的日渐壮大和完善,国内电视剧市场也由各大卫视间的相互竞争逐渐转化为各大卫视、地面频道和新媒体播出平台群雄竞逐的局面。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影视剧行业内的地位,公司需要进一步提高电影、电视剧产量,保证作品质量,通过电影、电视剧业务为公司打开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项目实施后,公司能够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提升资金实力和生产规模,推出更多精品影视剧作品,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

 (3)是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实力,降低财务风险,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资金实力是决定影视制作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公司在完成借壳上市前,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通过自身经营积累和银行借款满足日常资金需求,资金瓶颈限制成为制约公司影视剧业务快速发展的主要阻力。

 2014年,印纪传媒完成借壳上市后,公司可以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本次项目实施后,公司将突破资金瓶颈的限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提升资金实力,把握行业机遇,较为迅速地提升影视剧业务规模,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项目的可行性

 (1)影视剧市场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及付费观看等消费习惯的形成,以及国内影视剧数量与质量的稳步提升,我国影视剧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精品内容供不应求,价格不断增长。我国国内电影票房从2005年的20.63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296.39亿元,增幅接近15倍。2015年,国内电影票房突破400亿元大关。国产电视剧的交易额从2009年开始出现明显的上涨,并在2012年突破绝对值100亿大关,2014年已达130亿,连续四年增速保持在20%左右。以影视行业为代表的文化传媒行业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广阔的行业发展前景,是本次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提供了保障。

 (2)市场对优质影视剧等视频内容的需求不断增长

 目前,优质的影视剧视频内容已成为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平台、有线电视运营商能否吸引并留住用户的关键,也成为了市场争夺的热点。在有线电视行业,内容版权的价值已逐步被各有线电视运营商所重视,2014年华数传媒非公开发行,拟投资14亿元用于优质视频内容版权的扩充;百事通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融资,拟投资20亿元用于优质版权内容购买项目;歌华有线2015年非公开发行,拟投资19亿元用于优质版权内容平台建设。在互联网视频服务方面,以乐视网、优酷土豆、爱奇艺等为代表的互联网视频运营商等相关行业公司也纷纷在内容资源的质量、覆盖面上进行重点投入,仅乐视网2014年的影视版权购置支出就高达14.61亿元,这进一步推动了电影、电视剧甚至电视栏目等众多视频节目版权价格逐年增长。

 因此,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拟投拍的电影、电视剧内容提供了可行性保障。

 (3)公司具备丰富的影视剧创作、生产和运作经验

 公司作为国内屈指可数的与美国好莱坞著名电影制片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文化传媒集团,通过从事影视剧的策划、投资、制作、宣传、发行及衍生业务积累优质影视娱乐资源,为客户提供品牌化的娱乐营销服务。近年来,公司已先后投资、制作或发行了《钢铁侠3》、《环形使者》、《超验骇客》、《极盗者》、《杜拉拉升职记》、《无人区》等多部国际国内知名电影,以及《北平无战事》、《克拉恋人》、《零下三十八度》、《勇士之城》等多部电视剧作品。

 公司凭借与迪士尼、环球、华纳、哥伦比亚、派拉蒙等多家美国好莱坞著名电影制片公司建立的战略合作、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导演所形成的紧密合作关系、与国内众多电视台的长期业务合作,将有助于本次项目实施取得良好成效。

 4、项目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评价

 公司拟投资的电影项目的投资额为7.00亿元,其中,公司拟参与投资6.40亿元,拟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6.4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上表中电影名称均为暂定名,未来可能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修改。

 公司拟投资的电视剧项目的投资额为15.37亿元,其中,公司拟参与投资9.52亿元,拟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9.5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上表中电视剧名称均为暂定名,未来可能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修改。

 公司拟投资的电影电视剧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为22.37亿元,其中,公司拟参与投资15.92亿元,拟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15.92亿元。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本公司在国内影视剧行业的市场地位,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补充流动资金

 近年来,随着印纪传媒整合营销业务的扩张以及影视业务的快速增长,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随之逐年增加。同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或业务经营需要支付给媒介供应商的预付业务款及根据协议投资于影视剧的预付款项也快速增长。上述因素使得印纪传媒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不断增长。

 印纪传媒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主要通过报告期内收入增长情况、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等得出。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公司采取了以下方式对未来流动资金的需求金额进行了测算,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测算依据

 流动资金需求测算的主要公式如下:

 流动资金需求额=预测期末流动资金占用额-基期流动资金占用额;

 流动资金占用额=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存货;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票据。

 其中,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存货、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均为公司报告期各科目期末余额。

 2、测算假设

 (1)本次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时,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对营运资金需求的影响。

 (2)营业收入及营业收入年增长率

 近年来,公司通过持续加大整合营销及影视业务的开拓力度,保持了业务的快速增长。2012年-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2,351.80万元、163,149.61万元和246,059.45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3.11%。2015年,主要受公司主动调整广告投放策略,减少毛利率较低的央视广告投放业务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为179,098.00万元,较2014年出现下降。剔除2015年的特殊因素,以印纪传媒2012年-2014年营业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23.11%为基础,基于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营业收入的年均增长率为10%。

 根据以上假设,公司2015年-2018年的预测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相关财务比率

 鉴于公司的业务和收入结构一直较为稳定,因此假设2016年-2018年各项财务相关指标均与2015年一致。具体如下表所示:

 ■

 注:2015年的各项财务指标,为公司基于2015年1-9月的财务数据所做出的全年预测数。

 3、补充流动资金测算过程

 按照前述参数假设,公司对未来流动资金需求额进行了测算,测算的情况如下:

 ■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公司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三年共需新增流动资金总额为61,652.70万元,本次公司募集资金中拟使用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当前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为把握家庭文化娱乐消费需求爆发性增长的机遇,应对互联网飞速发展带来的产业格局变迁的挑战,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快整合营销及影视业务的发展速度,推动“打造国际大型综合化娱乐传媒集团”目标的尽快实现。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仅将为公司筹措到支撑业务所需要的资金,也将有利于公司加快在有线电视、电影、电视剧等业务领域的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经营业绩,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使公司净资产规模有较大幅度增加,流动资金得以补充,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及财务风险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合理,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三)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有线电视行业转型所创造的巨大市场机遇以提升自身盈利空间,增强公司影视剧业务的生产能力,提高公司影视作品产量和质量。同时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品牌影响力将大大加强,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为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行业地位奠定基础。

 但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现经营效益需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陆续实施,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盈利能力将显著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均将得到显著增强。

 (四)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于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实施后,将助推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快速增加。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目标,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基于有线网络的家庭互联网平台项目、电影电视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改变。本次发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此外,由于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或股权收购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使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将增加与发行数量等量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而不参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但是上述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高管人员的结构发生变动。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将与阿里巴巴、湖南有线、黑龙江有线等合作伙伴展开深度合作,联手打造集视频、购物、游戏、教育等多种在线内容及应用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云服务平台,从而进一步拓宽公司盈利渠道,优化业务结构,同时,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影视业务的盈利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水平。在此基础上,强化公司各个业务板块之间的磨合,逐步释放平台化运营下的整合效益,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大幅上升,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公司财务结构将更为稳健合理,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随着净资产的增加和资产负债率的下降,公司的债权融资能力也会相应提升。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资产规模也将较大幅度增加。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现经营效益需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随着本次募投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盈利能力将显著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均将得到显著增强。

 (三)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效益的产生,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公司总体现金流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仍将依法合规运作,公司仍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治理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管理关系和同业竞争状况不发生变化。肖文革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除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资金使用和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资金、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32.81%。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结构将得到进一步改善,资金实力得到加强,财务指标更加稳健,将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或资产负债率过低的情况,也不存在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基于有线网络的家庭互联网平台项目效益实现风险

 尽管本公司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相关投资决策基于目前的产业政策、国内市场环境、潜在用户需求情况等条件做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已具备较高的可实现性和较好的盈利预期,但公司与阿里巴巴、湖南有线、黑龙江有线等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新型商业模式的顺利实现、新业务地区的拓展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实际市场需求与预期存在差异,或设想的商业模式与实际环境存在偏差,抑或市场推广进展慢于公司预测,将会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完成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二)电影电视剧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三网融合进入全面推广阶段,PC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在视频、广告、游戏、电商、在线教育、精准营销等业务模式将逐步向家庭互联网延伸,家庭互联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内各大运营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传统电器制造商纷纷布局家庭互联网,通过互联网机顶盒、智能电视、多屏互动体验抢占家庭互联网流量入口。公司本次使用募投资金投资的基于家庭互联网平台项目能否得到市场认可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尽管公司具有多年整合营销经验,并与阿里巴巴、湖南有线、黑龙江有线等合作伙伴开展深入合作,在用户基础、技术支撑、运营经验等方面具有较强竞争能力,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所导致的不被市场接受和认可风险。

 近年来,电影和电视剧行业呈现出高速增长的局面,不仅电影和电视剧数量和质量均有较大增加,影视剧制作、发行公司数量亦呈上升趋势,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所投资的影视剧未来是否为市场和广大观众所需要及喜爱,是否能够畅销并取得良好票房或收视率、能否取得丰厚投资回报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尽管本公司的影视作品立项会仔细评审剧本初稿和导演班底、演员阵容,充分考虑其中的商业元素,凭借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制作发行的丰富经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新的影视作品适销对路,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作为新的影视作品所可能存在的定位不准确、不被市场接受和认可而导致的风险。

 (三)广电总局“一剧两星”政策影响的风险

 2014年4月15日,广电总局召开2014年全国电视剧播出工作会议上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同一部电视剧首轮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综合频道不得超过两家,同一部电视剧在卫视综合频道每晚黄金时段播出不得超过二集,即从原来的“一剧四星” 变为“一剧两星”进行播出。

 “一剧两星”播出政策的推出,预计将增加电视剧的年发行部数和市场总体容量,在短期内,可能会对单一电视剧的首轮售价产生一定影响,一方面拼播家数减少势必降低首轮整体售价,另一方面卫视频道对于精品电视剧的争夺将更加激烈且愿意付出更高成本获得精品剧目播出权;长期而言,该播出模式可能会对电视剧制作行业未来的市场格局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因此,如果公司在电视剧制作方面不能有效应对,将有可能无法在未来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导致公司盈利能力的下降。

 (四)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在影视剧等的拍摄过程中,公司不可避免地会使用他人的智力成果,比如使用他人拍摄的图片、将他人小说改编为剧本、使用他人创作的音乐作为影视剧插曲等,因此公司的影视作品存在多方主张知识产权权利的情形。为了避免出现主张权利的纠纷,公司已尽可能获得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许可或者与相关合作单位或个人等权利方就相应知识产权的归属进行了明确约定。但如果原权利人自身的权利存在瑕疵,公司即使获得了其许可或进行了约定也仍然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潜在风险。如果发生上述纠纷、涉及法律诉讼,除可能直接影响公司经济利益外,还可能影响公司的行业形象,最终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不利影响。尽管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因知识产权纠纷引起的诉讼,但仍然不排除未来上市公司在投资制作影视剧的过程中因知识产权产生纠纷并引起法律诉讼等情形的可能。

 (五)侵权盗版风险

 侵权盗版现象在影视行业屡禁不止,特别是随着VCD/DVD刻录技术、网络传播技术的迅速发展,影视盗版产品更易获得,且价格较正版产品低廉很多,这对于部分消费者而言极具吸引力,导致侵权盗版现象愈演愈烈。部分优秀作品刚一上市,盗版产品随即在市面或网络上出现。对于电影,失去的是部分观众,分流的是电影票房、音像版权收入;对于电视剧,降低的是收视率,打击的是电视台的购片积极性。侵权盗版现象的存在,会给影视剧的制作发行单位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近年来,虽然政府有关部门通过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打击盗版执法力度等措施,有效地遏制了侵权盗版的蔓延之势,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打击盗版侵权、规范市场秩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仍将面临盗版侵害的风险。

 (六)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尽管公司已建立较为规范的管理制度,自身经营管理运转良好,但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经营决策、运作实施、人力资源和风险控制的难度及工作量势必将有所增加,对公司经营层的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上市公司存在着能否建立更为完善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企业持续有效运营的经营管理风险。

 (七)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基于有线网络的家庭互联网平台项目、电影电视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预计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较大的提升,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盈利水平短期内未能产生相应幅度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八)审批风险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九)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要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股票交易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七、公司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的应对措施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有所增加,由于募投项目收益短期内不能充分体现,而募集资金投入后也将新增一定数量的折旧费用,短期内本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出现下降,投资者的即期回报由此将被摊薄。为此,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本公司盈利能力,以提高未来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主营业务开拓,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巩固和发挥自身在整合营销服务领域的领先优势,提升从品牌管理、营销内容创制到最终媒体投放的服务能力,以综合性的服务为公司赢得更多高质量客户,并在现有基础上推动业务板块逐步向互联网、电影、电视剧及电视栏目、影院投资与管理等业务延展,逐步完善全媒体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加速推进新媒体业务、加快战略转型步伐,全力探索打造具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国际化大型娱乐传媒集团。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基于有线网络的家庭互联网平台项目、电影电视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并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针对基于有线网络的家庭互联网平台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分析并与合作方签订相关协议;针对电影电视剧项目,公司将加快筹备相关影视剧项目的合同、剧本、主创人员等相关事项。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监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募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使募投项目尽快产生预期效益。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加速战略转型步伐,逐步释放平台化运营下的整合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振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六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第57号)等要求,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四届三十次会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个盈利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3、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审慎选择分配形式,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等情况拟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且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后实施。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有能力进行现金分红但未按本章程的规定进行现金分红的,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相关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合、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在此种情形下,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公司调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数(股)认购金额(万元)
1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31,746,031100,000.00
2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20,952,38066,000.00
3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15,873,01550,000.00
4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936,50725,000.00
5肖文革2,857,1429,000.00
合计79,365,075250,000.00

 

 

 

 

 

 

 

 

 

 

 

 

 

 

 

 

 

 

 

 

 

 

 

 

 

 

 

 

 

 

 

 

 

 

 

 

 

 

 

 

 

 

 

 

 

 

 

 

 

 

 

 

 

 

 

 

 

 

 

 

 

 

 

 

 

 

 

 

 

 

 

 

 

 

 

 

 

 

 

 

 

 

 

 

 

 

 

 

印纪传媒、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印纪传媒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本预案《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指印纪传媒与发行对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
股东大会印纪传媒股东大会
董事会印纪传媒董事会
监事会印纪传媒监事会
公司章程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印纪湘广印纪湘广传媒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印纪珑江印纪珑江传媒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湖南有线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有线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DVB+OTT数字电视与互联网电视融合
三网融合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业务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数(股)认购金额(万元)
1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31,746,031100,000.00
2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20,952,38066,000.00
3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15,873,01550,000.00
4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936,50725,000.00
5肖文革2,857,1429,000.00
合计79,365,075250,000.00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资金需求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基于有线网络的家庭互联网平台项目8.004.08
2电影电视剧项目22.3715.92
3补充流动资金5.005.00
合计35.3725.00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数(股)认购金额(万元)
1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31,746,031100,000.00
2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20,952,38066,000.00
3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15,873,01550,000.00
4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936,50725,000.00
5肖文革2,857,1429,000.00
合计79,365,075250,000.00

 

 

 

 

 

 

 

 

 

 

 

 

 

 

 

 

 

 

 

 

 

 

 

 

 

 

 

 

 

 

 

公司名称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注册资本3,000万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项目2014年/201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数,单位:元)
总资产132,451,922
总负债80,886,646
所有者权益51,565,276
营业收入230,142,347
营业成本201,953,079
利润总额40,339,092
净利润29,926,929

 

 

 

 

 

 

 

 

 

 

 

 

 

 

 

投资组合或资管计划名称认购金额(万元)委托人委托人性质
平安汇通印纪传媒资产管理计划100,000深圳市前海安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前海安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中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44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叶文奎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1日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以上不含证券、基金、保险、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性项目);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在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实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

 

 

 

 

 

 

 

 

 

 

 

 

 

序号股东股东类型
1深圳市安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序号股东股东类型
1深圳市江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2叶文奎自然人

 

 

 

 

 

 

 

 

 

 

 

 

 

 

 

 

 

 

序号股东股东类型
1叶西航自然人
2叶文奎自然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
1广州市信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2马粤君自然人

 

 

 

 

 

 

 

 

 

 

 

 

 

序号股东股东类型
1马粤君自然人

 

 

 

 

 

 

 

 

 

 

 

 

 

 

 

 

 

 

 

 

 

 

 

 

 

 

 

 

 

 

 

 

 

 

 

项目2014年/201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数,单位:元)
总资产4,330,014.82
总负债24,109.59
所有者权益4,305,905.23
营业收入237,708.89
营业成本3,222,999.09
利润总额-7,415,904.85
净利润-7,415,904.85

 

 

 

 

 

 

 

 

 

 

 

 

 

 

 

 

 

 

 

 

 

 

 

 

 

 

 

 

 

 

 

公司名称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控股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资本17.5亿元
成立日期1997年2月28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承销与保荐

 

 

 

 

 

 

 

 

 

 

 

 

 

序号股东股东类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部委

 

 

 

 

 

 

 

 

 

 

 

 

 

 

 

 

 

 

序号股东股东类型
1北京德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2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序号股东股东类型
1北京德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2李维自然人

 

 

 

 

 

 

 

 

 

 

 

 

 

 

 

 

 

 

序号股东股东类型
1李维自然人
2李庆自然人

 

 

 

 

 

 

 

 

 

 

 

 

 

 

 

 

 

 

 

 

 

 

 

序号股东股东类型
1李维自然人
2昂建自然人
3苏晓萌自然人

 

 

 

 

 

 

 

 

 

 

 

 

 

 

 

 

 

 

序号股东股东类型
1杨桂生自然人
2范伟自然人

 

 

 

 

 

 

 

 

 

 

 

 

 

 

 

 

 

 

 

 

 

 

 

 

 

 

 

 

 

 

 

 

 

 

 

项目2014年/201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数,单位:元)
总资产3,924,497,347.31
总负债2,045,686,060.55
所有者权益1,878,811,286.76
营业收入217,155,401.31
营业成本204,917,236.30
利润总额12,665,478.34
净利润11,626,709.73

 

 

 

 

 

 

 

 

 

 

 

 

 

 

 

 

 

 

 

 

投资组合或资管计划名称认购金额(万元)委托人委托人性质
长城国瑞证券阳光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5,000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11,000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序号股东股东类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部委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有限公司
2北京惠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序号股东股东类型
1北京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2尉立东自然人

 

 

 

 

 

 

 

 

 

 

 

 

 

 

 

 

 

 

序号股东股东类型
1汪佩利自然人
2尉立东自然人

 

 

 

 

 

 

 

 

 

 

 

 

 

 

 

 

 

 

 

 

 

 

 

 

 

 

 

 

 

 

 

 

 

 

 

项目2014年/201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数,单位:元)
总资产3,986,263,055.53
总负债3,518,225,801.28
所有者权益468,037,254.25
营业收入232,939,245.74
营业成本8,625,000.00
利润总额135,415,106.20
净利润102,146,866.88

 

 

 

 

 

 

 

 

 

 

 

 

 

 

 

 

 

 

 

 

 

 

 

 

 

 

 

 

 

 

 

公司名称杭州融新航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岳帅桥10号1幢211室
法定代表人汪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5日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房产中介;网上销售、批发零售;办公用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

 

 

 

 

 

 

 

 

 

 

 

 

 

 

 

 

 

 

 

 

 

 

 

 

 

 

 

 

 

 

 

 

 

 

 

项目2014年/201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数,单位:元)
总资产1,013,388.64
总负债2,038,637.35
所有者权益-1,025,248.71
营业收入0
营业成本0
利润总额-1,025,287.87
净利润-1,025,287.87

 

 

 

 

 

 

 

 

 

 

 

 

 

 

 

 

 

 

 

 

 

 

 

 

 

 

 

 

 

 

 

公司名称上海佑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亭卫公路3688号5幢二层106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中民银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于太祥)
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9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序号股东股东类型
1深圳中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序号股东股东类型
1于太祥自然人
2北京华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
1于太祥自然人
2杨苏平自然人
3李钢自然人
4杨邕自然人
5唐波自然人
6王文银自然人
7孙兴涛自然人
8李继威自然人
9程立新自然人
10陆乾自然人
11蔚石恩自然人
12李晓娟自然人
13何金碧自然人
14吕建中自然人
15杨天瑶自然人
16成全明自然人
17赵玉江自然人
18王永胜自然人
19田金龙自然人
20黄亚河自然人
21叶成光自然人
22施庆哲自然人
23叶兆平自然人
24何健宏自然人

 

 

 

 

 

 

 

 

 

 

 

 

 

 

 

 

 

 

 

 

 

 

 

 

 

 

 

 

 

 

 

 

 

 

 

姓名肖文革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519*******119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七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七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公司名称:北京印纪华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D-0034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魏玮
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
实缴出资额:1,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7015872788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7067265361
组织机构代码证:06726536-1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出资结构:肖文革(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为99%

 魏玮(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为1%


 

 

 

 

 

 

 

 

 

 

 

 

 

 

 

 

 

 

 

 

 

 

 

 

 

 

 

 

 

 

 

 

 

 

 

 

 

 

 

 

 

 

 

公司名称:北京通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1772房
法定代表人:肖文革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投资管理。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7011228568
成立日期:2008年7月30日
股权结构:肖文革持有90%股权

 朱利群持有10%股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资金需求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基于有线网络的家庭互联网平台项目8.004.08
2电影电视剧项目22.3715.92
3补充流动资金5.005.00
合计35.3725.00

 

 

 

 

 

 

 

 

 

 

 

 

 

 

 

 

 

 

 

 

 

 

 

 

 

 

 

 

 

 

 

 

 

 

 

预计开机时间电影数量预计总投资额公司拟投资额公司投资比例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2016年153,00053,000100%53,000
2017年217,00011,00065%11,000
合计370,00064,00091%64,000

 

 

 

 

 

 

 

 

 

 

 

 

 

 

 

 

 

 

 

 

 

 

 

 

 

 

 

 

 

 

 

 

 

 

 

 

 

 

 

 

 

 

 

预计开机时间电视剧数量每集单价集数预计总投资额公司拟投资额公司投资比例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2016年1116054186,70049,72557%49,725
2017年719833867,00045,50068%45,500
合计18175879153,70095,22562%95,225

 

 

 

 

 

 

 

 

 

 

 

 

 

 

 

 

 

 

 

 

 

序号电影(暂定名)序号电影(暂定名)
1审判日3安妮与王晓亮
2八分钟温暖  

 

 

 

 

 

 

 

 

 

 

 

 

 

 

 

 

 

 

 

 

 

 

 

 

 

 

 

 

 

 

 

 

 

 

 

 

 

 

 

 

 

 

 

 

 

 

 

 

 

 

 

 

 

 

 

 

 

 

 

 

 

 

 

序号电视剧(暂定名)序号电视剧(暂定名)
1烟花易冷10王子归来
2卧底归来11超级特工蔡小手
3火柴小姐的美味人生12CBD恋人
4翡翠恋人13烈焰青春
5如果巴黎不快乐14木槿花西月锦绣
6加油吧女孩15天下黄河
7小幸福16统领万岁军
8幸福照相馆17小兵传奇
9猛人马雷18十三朵玫瑰

 

 

 

 

 

 

 

 

 

 

 

 

 

 

 

 

 

 

 

 

 

 

 

 

项目2015年E2016年E2017年E2018年E
营业收入179,098.00197,007.80216,708.58238,379.44
营业收入增长率-31.39%10%10%10%

 

 

 

 

 

 

 

 

 

 

 

 

 

 

 

 

 

 

 

 

 

 

 

 

 

 

 

 

 

 

 

 

 

 

 

 

 

 

 

 

 

 

 

 

 

 

 

 

 

 

 

 

 

 

 

 

 

 

 

项目2015年注2016年E2017年E2018年E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0.600.600.600.60
预付账款/营业收入0.100.100.100.10
应收票据/营业收入0.100.100.100.10
存货/营业收入0.400.400.400.40
应付账款/营业收入0.150.150.150.15
预收账款/营业收入0.010.010.010.01
应付票据/营业收入----

 

 

 

 

 

 

 

 

 

 

 

 

 

 

 

 

 

 

 

 

 

 

 

 

 

 

 

 

 

 

 

 

 

 

 

 

 

 

 

 

 

 

 

 

 

 

 

 

 

 

 

 

 

 

 

 

 

 

 

 

 

 

 

 

 

 

 

 

 

 

 

 

 

 

 

 

 

 

 

 

 

 

 

 

 

 

 

 

 

 

 

 

 

 

 

 

 

 

 

项目2015年

 (基期)

2016年E2017年E2018年E2018年E-

 2015年(基期)

应收账款107,458.80118,204.68130,025.15143,027.6635,568.86
预付账款17,909.8019,700.7821,670.8623,837.945,928.14
应收票据17,909.8019,700.7821,670.8623,837.945,928.14
存货71,639.2078,803.1286,683.4395,351.7823,712.58
流动资产合计214,917.60236,409.36260,050.30286,055.3371,137.73
应付账款26,864.7029,551.1732,506.2935,756.928,892.22
预收账款1,790.981,970.082,167.092,383.79592.81
应付票据-----
流动负债合计28,655.6831,521.2534,673.3738,140.719,485.03
流动资金占用额186,261.92204,888.11225,376.92247,914.6261,652.70
流动资金需求额18,626.1920,488.8122,537.6961,652.70

 

 (下转A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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