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控股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资产”)、公司原第二大股东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渝公司”)以及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环境”)于2015年6月30日签署了《关于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水务资产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756,8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全部股份的36.60%)、苏渝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645,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全部股份的13.44%)及现金人民币4.42亿元或等值外币向德润环境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德润环境将持有本公司2,401,8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全部股份的50.04%(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于2016年1月4日收到德润环境函告:德润环境已于2016年1月4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增资涉及的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均已于2015年12月31日办理完毕,上述转让标的股份过入后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权转让后,德润环境持有本公司股份2,401,800,000股,占本公司全部股份的50.04%,水务资产持有本公司股份1,849,160,689股,占本公司全部股份的38.52%,本公司控股股东由水务资产变更为德润环境;苏渝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