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其中①荣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87%;②鱼台环保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74%)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为2015年10月22日至2016年10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3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62)。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提前将3,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