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基本情况
近日,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山东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众兴”)的通知,山东众兴收到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重大环境治理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5】819号)及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德州市重大环境治理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德发改投资【2015】296号),山东众兴申报的“年产12,600吨食用菌(金针菇)工厂化生产建设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960万元,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山东众兴已收到该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补助资金)中的864万元。
二、补助资金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山东众兴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将上述专项补助资金计入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摊,计入对应期间的营业外收入,故对当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最终该专项资金的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在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关于分解下达重大环境治理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5】819号);
《关于分解下达德州市重大环境治理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德发改投资【2015】296号)。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