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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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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我司决定自2016年1月4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海格通信”(股票代码:002465)、京新药业(股票代码:002020)按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产品业务办理时间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指数熔断机制以及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指数熔断的公告,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具体熔断时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交易所指数发生不可恢复熔断(即指数熔断至收市)。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均恢复交易的,我司旗下除场内基金(含ETF、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外的所有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我司旗下的场内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时间将按上市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执行。

 二、交易所指数发生不可恢复熔断(即指数熔断至收市)的,有关基金业务的办理规则如下:

 1、若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熔断至收盘的,当日基金申购赎回开放时间截至当日最后一次实施指数熔断的起始时间(即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即:(1)对当日交易所实际收盘(指发生熔断且熔断至收盘的起始时间,下同)前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以下简称“申赎类业务”)申请,按当日的申请处理。(2)对当日交易所实际收盘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按如下规则处理:对通过我司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按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对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如代销机构当日将交易所实际收盘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上传给基金管理人的,此类申请将全部确认失败;如代销机构于下一日将交易所实际收盘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上传基金管理人的,此类申请将按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公告的除外。

 2、对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因熔断规则导致收市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早原则执行,即当日两交易所较早收市的时间为基金当日开放时间的截止时间。

 3、基金认购申请和分红方式变更等账户类业务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

 4、我司旗下受熔断影响而调整开放时间的基金名单如下:

 ■

 本公告与之前发布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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