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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补建先生通知,告知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高管锁定股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信托”)申请信托贷款人民币3亿元,控股股东补建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高管限售股 3,000 万股质押予中泰信托作为担保,质押手续已于2015年8月20日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日2015年8月20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
为降低股价波动导致的质押股份市值减少风险,公司控股股东补建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高管锁定股2,860万股补充质押予中泰信托,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9月9日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日2015年9月9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
本次补建先生将前述补充质押部分高管锁定股2,860万股中的剩余1,302万股进行解除质押,解除质押手续已于2015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补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80,462,924股,占公司总股本918,727,822股的30.53%,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高管锁定股210,347,19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115,732股。本次解除质押的高管锁定股1,3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本次解除质押完成后,补建先生累计质押所持本公司股份157,95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9%。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