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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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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金沪深300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金沪深300

 A份额2016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国金沪深300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 月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年基准收益均以1.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鉴于2016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因此国金沪深300A份额2015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5.0%(=1.5%+3.5%)。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本公司网站:www.g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国金沪深300A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本公司并不承诺或保证国金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国金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4日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的公告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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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数据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如有疑问,敬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免长途话费)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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