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动漫 公告编号:2015-154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应上述通知的倡议,于2015年7月9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及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5-072)。公告表明:在资本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蔡东青先生拟在2015年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其年内总减持金额的10%。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情况概述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东青先生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本次增持是通过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广州证券鲲鹏奥飞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进行。
3、具体增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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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期权第一期自主行权期限为2015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17日,截至2015年12月30日,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至1,264,551,960股。)
二、相关承诺及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律师对本次增持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大成(证)字[2015]第41-8号”《关于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增持的增持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增持公司股票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增持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截止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符合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东青先生关于增持的承诺;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大成(证)字[2015]第41-8号”《关于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动漫 公告编号:2015-155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广州三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三乐”)40%股权转让给广州网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奥飞动漫文化(香港)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Waystar Success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Waystar公司”)40%股权转让给广州网秀的全资子公司Kawon Limited,股权转让价格为等值于人民币9800万元的美元或港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46)。
近日,广州三乐与Waystar公司均已完成股份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