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见2015年7月22日和8月7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15-032、2015-036号。
近日,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5〕SCP322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途为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本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