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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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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5-089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5年12月27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人,参加会议董事6人。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1提名李振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提名刘国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提名杨承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4提名盛锁柱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5提名张志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6提名宋林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1提名姜明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变更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议将201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3)。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5、6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召开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

 附: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

 1、李振国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牡丹江市友搏制药厂副厂长、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执委、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李振国先生持有本公司319985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刘国超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机系专业,研究生学历,教授,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哈工大团委德育研究室主任、哈工大社科系教研室主任、航天工业部《航天政工》杂志执行编委、主编助理、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常委、团校校长、香港天华基金会中国区首席代表、香港天华国际集团副总裁兼上海嘉滨实业公司董事长、香港国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哈工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常务副主任,现任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任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风险投资协作机构轮值主席。刘国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3、杨承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教研室主任、新加坡亚洲电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灵泰药业董事、总经理,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杨承先生持有本公司1670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盛锁柱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制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注册资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历任中国黄金总公司桦南金矿局计划科长及副总工程师、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考核部部长助理、财务部部长助理、经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盛锁柱先生持有本公司1002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5、张志强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机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热电设计院研究员、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职员,现任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张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6、宋林峰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澳门大学历史学硕士、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基金业务线副总裁,现任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宋林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7、姜明辉先生,1967年出生,博士,教授。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曾任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姜明辉先生与本公司、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5-090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2月27日以现场送达和通讯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人,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及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1提名李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提名吕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变更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议将201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31日

 附: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

 1、李威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哈尔滨煤矿机械厂财务科科长、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财务部科长、兴达导航定位应用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李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吕东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中国药科大学社会与管理药学博士学位。曾先后就职于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药事咨询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现任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吕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5-091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上午 9:30 —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下午 15:00 至2016年1月15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6年1月11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7、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1选举李振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选举刘国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选举杨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选举盛锁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5选举张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6选举宋林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1选举姜明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4.1选举李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2选举吕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5、关于变更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1、议案6、议案7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等。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3、登记时间:2016年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2016年1月15日现场会议召开之前。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以传真、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将本条第1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的字样,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采用传真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9

 2、投票简称:九芝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15日上午 9:30 —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九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100.00代表总议案(不包括需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2,议案3,议案4),1.00元代表议案1,5.00元代表议案5,6.00元代表议案6,7.00元代表议案7。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选举董事、选举监事的议案,如议案2为选举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议案2),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6;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时(议案3),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1;选举监事时(议案4),每位股东拥有对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2 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3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确认投票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股东遗忘服务密码的,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股东方可重新申领。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股东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2)采用数字证书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http://ca.szse.cn)。

 股东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可以将多个账户注册到一个数字证书上。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累积表决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制以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股东可以通过会员查询其投票结果。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一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联系人:黄可

 联系电话:0731-84499762;传真:0731-84499759

 邮编:410205 电子信箱:dshbgs@hnjzt.com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1、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

 2、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

 投票说明:

 1、议案2、议案3、议案4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所列每项子议案之“同意票数”中填写同意的票数,否则无效。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议案2),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6;

 选举独立董事时(议案3),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1;

 选举监事时(议案4),每位股东拥有对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2、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划“√”,多选、未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5-092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汇报和相关说明后,经过认真讨论,本人对该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同意提名李振国先生、刘国超先生、杨承先生、盛锁柱先生、张志强先生、宋林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人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同意提名姜明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人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3、《关于变更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人对《关于变更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人同意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建军、马卓檀

 2015年12月31日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5-093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普天健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更换审计机构的说明

 2015年5月14日,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审计事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及年报编制、披露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拟将201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通知了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公司董事会对天健所为公司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2008年由原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与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成立,该所于2013年底完成有限公司转为特殊普通合伙的转制工作。华普天健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201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华普天健所。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201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华普天健所。

 4、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5-094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张峥先生(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赵煜先生、章卫红女士、徐向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辞职报告,徐向平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仍在本公司担任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其他董事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刘峥女士(监事会召集人)、王润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辞职报告,刘峥女士、王润稣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前述辞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监事时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监事之前,张峥先生、赵煜先生、章卫红女士、徐向平先生、刘峥女士、王润稣先生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在公司董事会选举出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之前,张峥先生继续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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