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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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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指数熔断后可能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提示性公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将对旗下相关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均恢复交易的,我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收盘的,将对相关类别基金(主要指投资范围中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公募基金)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截至到当日最后一次指数熔断发生时止,即对当日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时至15:00间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申请,将无法按照当日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申请进行处理。对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因熔断规则导致收市时间不一致的,将按照孰早原则执行。

 有关指数熔断后我司公募基金开放时间调整的具体安排,请以届时公司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重要提示:

 1、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我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调整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3、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当发生指数熔断时,本基金管理人可能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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