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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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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5-071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就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拟向其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集团”)协议转让所持公司20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9.99%的股份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披露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064)、《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补充公告》(临2015-065),于11月25日披露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进一步补充公告》(临2015-066),于11月30日披露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069),并于12月4日披露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部分股票的进展公告》(临2015-070)。

 近日,公司获悉本次交易已经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部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334号),同意冀中能源将持有的公司2.04亿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冀中集团, 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后续股权转让价款收取、股份过户等事宜。

 转让完成后,冀中集团持有公司204,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9.9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冀中能源持有公司177,262,97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6.05%,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

 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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