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现对旗下基金在开放日发生指数熔断时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销售业务(以下简称“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一、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15:00前均恢复交易的,我司旗下所有开放式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
二、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当日15:00的,我司旗下相关类别的基金(以下简称“相关基金”)的开放时间将依据基金的情况进行调整。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截至当日最后一次指数熔断发生时止。因指数熔断跨越14:57导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间不一致的,相关基金的开放时间调整遵循孰早原则,即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间调整开放时间。
各基金销售机构应将在当日指数熔断开始时点前受理的有效业务申请发送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依据各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当日有效申请数据进行业务办理。当日最后一次指数熔断开始时点至15:00期间受理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将无法按照当日业务申请处理,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三、相关基金是指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中包括指数熔断品种的开放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除外。截至本提示性公告公告日,本公司旗下的相关基金在附表一列示,公告日后成立的相关基金也将适用开放时间调整,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注意。
四、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当日15:00的,ETF的开放时间和业务办理将按上市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执行。依据目前相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本公司旗下ETF基金在发生指数熔断时可以正常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五、定期开放运作的相关基金的开放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重要提示:
1、开放时间调整将影响到相关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分级基金的配对转换等业务,可能会导致熔断期间提交的各项业务失败或延后处理,提请投资者注意,并就相关业务详询基金销售机构。
2、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我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调整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
当发生指数熔断时,基金管理人可能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附表一: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相关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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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