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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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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对旗下公募基金
业务规则影响的公告

 2015年12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配合指数熔断机制的推出,确保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人”或“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在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特将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对公司旗下公募基金业务规则影响说明如下:

 一、指数熔断对开放日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时间的影响

 若指数熔断导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前收市,基金管理人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前收市时间作为当日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等业务截止时间,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如因指数熔断导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间不一致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孰早原则”确定当日基金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截止时间。

 二、受指数熔断影响的基金类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的指数熔断业务规则受熔断机制影响的品种,基金管理人现阶段将我司旗下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确定为受熔断机制影响的基金,即指数熔断导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前收市,上述基金当日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截止时间将会提前。受熔断机制影响的具体基金名称如下(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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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市场基金不受熔断机制影响,具体基金名称如下(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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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后续基金管理人发行新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述规则判断其是否受熔断机制影响。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变化以及基金投资运作情况调整受熔断机制影响的基金类型或具体基金品种,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指数熔断导致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业务截止时间提前的情况下基金业务规则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业务,若指数熔断导致“受熔断机制影响基金”当日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截止时间提前,销售机构依据投资人提出申请时间进行判断,申请时间早于当日上述业务截止时间,则按照当日申请进行处理;如申请时间晚于当日上述业务截止时间,则视为下一个工作日的申请,投资人可以在下一个工作日的开放时间内办理撤单,申请时间以销售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销售机构未做上述业务判断,具体规则以管理人与各销售机构协商确定规则为准。

 四、分级基金的合并与拆分

 若指数熔断导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交易,则场内分级基金的合并与拆分业务同时暂停。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保护长期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基础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业务规则,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公告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内容为准。

 3、如投资者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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