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商贸长沙销售园项目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长沙销售园项目进行调整,项目计划总投资仍为3.7453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按持股97.5%的比例注资1.95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管理方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管理方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冬日暖阳 春运直通车-广汽爱随行”公益活动的议案》,同意向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28万元人民币,用于2016年“冬日暖阳”春运直通车—广汽爱随行公益活动。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