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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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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配合指数熔断机制实施相关工作的公告

 鉴于指数熔断规则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在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基金运作相关配套工作公告如下:

 一、旗下可能受影响的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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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旗下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时间不受指数熔断规则影响。

 二、当发生指数熔断导致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的情况下,本公司可对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对于上海、深圳交易所因熔断规则导致收市时间不一致的,将按照孰早原则执行。

 三、在指数熔断导致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的情况下,本公司可在综合考虑跨品种、跨市场及跨境套利等因素的基础上,为保护长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行业自律规则的规定,暂停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四、在指数熔断情形发生时,本公司旗下分级基金拆分配对业务办理不受影响。

 五、本公司依据销售机构提交的业务申请时间进行系统处理。在指数熔断导致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时,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可能受到影响,进而出现导致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失败等情形。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本公司届时发布的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对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相关业务处理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因指数熔断等原因引致的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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