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及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相关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等规定,我公司现对旗下相关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均恢复交易的,我公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收盘的,不同类型基金开放时间将依据基金的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我公司旗下的QDII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不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其他债券型基金的开放时间不受指数熔断的影响,基金开放时间不进行调整。
相关基金名单见附表1。
二、我公司旗下的分级基金的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时间将按照上市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执行。
三、定期开放基金的开放时间以我公司届时公告为准。
四、除上述基金外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和其他基金将对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截至到当日最后一次指数熔断发生时止,即对当日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时至15:00间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申请,将无法按照当日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申请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参见届时我公司网站发布的公告。对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因熔断规则导致收市时间不一致的,将按照熟早原则执行。认购和分红方式变更都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
相关基金名单见附表2。
我公司将在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附表1:开放时间不进行调整的基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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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开放时间进行调整的基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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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目前处于募集期,认购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