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15-063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药物临床
试验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亚宝药业太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制药”)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签发的对乙酰氨基酚颗粒《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临床试验批件的主要内容
1、对乙酰氨基酚颗粒(0.25g)
药物名称: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剂型:颗粒剂
批件号:2015L04991
规格:0.25g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受理号:CYHS1200807晋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6类
申请人:亚宝药业太原制药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2、对乙酰氨基酚颗粒(0.1g)
药物名称: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剂型:颗粒剂
批件号:2015L04992
规格:0.1g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受理号:CYHS1200808晋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6类
申请人:亚宝药业太原制药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二、药物研究其他情况
2012年6月18日,太原制药就对乙酰氨基酚颗粒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首次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并获得受理。2015年12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就该药物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公司将严格按批件要求开展临床试验,并于临床试验结束后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递交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文件,申报生产批文。
公司研发的对乙酰氨基酚颗粒适应症: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目前,共有4家国内企业获得对乙酰氨基酚颗粒的生产批文;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投入研发费用人民币约52万元。
三、风险提示
由于药品研发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药品研发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15-064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贵州喜儿康药业有限公司通过新版GMP认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喜儿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儿康公司”)收到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GZ20150055。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贵州喜儿康药业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医药工业园B区磨秧坡
认证范围:凝胶剂(含外用)、酒剂(含中药提取)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4日
该《药品GMP证书》认证车间为凝胶剂车间及酒剂车间,截至目前工程累计投入约680万元。
二、生产线、计划生产品种及设计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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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生产品种的市场情况
薏芽健脾凝胶剂及续参酒两个产品均为喜儿康公司独家产品,未有同类产品市场销售。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15-065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问题回复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8日,公司针对投资者提问:“亚宝非公开发行通过后是否会继续进行并购计划?”回复如下:“公司已经将外延式并购作为公司发展的一个引擎,未来几年公司会不断加大外延式并购步伐。”现就该情况做如下说明:
收购兼并是企业发展过程中普遍采用的方式之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也适合于医药行业现状。本公司在过去以及未来都将投资并购作为公司发展的有效途径加以运用。2015年公司主要收购完成了贵州喜儿康药业有限公司75%的股权,同时拟出资控股运城市黄河金三角第一医院有限公司80%的股权,上述投资并购信息已分别于2015年6月2日、2015年7月11日、201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披露。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喜儿康公司薏芽健脾凝胶及续参酒产品的上市销售以及运城市第一医院的合作事宜。
公司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若有新的并购行为发生,将严格依据信息披露原则第一时间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