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54”号公告)。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一、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
账 号:555010163599100869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开户时间:2015年12月30日
二、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
账 号:55501016359910098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开户日为:2015年12月30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该账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