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75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并于2015年12月30日10:00前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细则,选举卢应双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票据贴现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与关联方开展票据贴现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获
得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张鸿鸣先生、李治洪先生、杨勇先生、李立先生、张昆华先生回避表决。
(四)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1月31日前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通知届时将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会议主要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76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传送会议资料、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15年12月30日上午9:30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并于2015年12月30日上午10:00前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票据贴现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与关联方开展票据贴现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77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对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宁分公司”)、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师宗煤焦化”)的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该会计估计变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各期已披露的合并报表中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预计本次变更将使以后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减少,其中预计2016年固定资产折旧费将减少约5000万元。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近几年来,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断强化设备管理及操作运行管理,持续组织实施生产系统优化、技术改造,确保了安宁分公司、师宗煤焦化生产系统装置及配套设施的完好、稳定及可靠运行,生产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使用寿命将进一步得到延长。公司组织专家对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现有情况进行讨论分析,经研究拟将安宁分公司及师宗煤焦化的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调整原则为安宁分公司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师宗煤焦化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年调整为35年,安宁分公司及师宗煤焦化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15年调整为20年。该会计估计变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01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也发表审核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安宁分公司及师宗煤焦化的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对公司各期已披露的合并报表中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预计本次变更将使以后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减少,其中预计2016年固定资产折旧费将减少约5000万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78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开展票据贴现业务的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票据贴现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15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临时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经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推荐选举产生的董事张鸿鸣先生、李治洪先生、杨勇先生、李立先生、张昆华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3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拟与昆明浩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浩广”)、安宁浩中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浩中”)及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财务”)开展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因上述三家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前述交易为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贴现息金额。本次董事会授权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昆明浩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永平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家营泛亚物流园B区1栋5层513室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各项债权投资、债权转让、债权收购、债权置换,对投资对象开展借款、财务性投资等;受托管理资产;为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咨询、财务咨询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昆明浩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2、安宁浩中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陆军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金方街道昆钢宾馆222号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在安宁市范围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为安宁市内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提供咨询服务;其他经审查同意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安宁浩中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长勇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钢综合楼2楼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标的内容:公司拟与昆明浩广、安宁浩中及昆钢财务开展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2、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同期同类票据的贴现率。
3、结算方式:公司将商业承兑汇票交付昆明浩广、安宁浩中及昆钢财务,上述公司查询、审核无误后,扣除相应利息费用后将贴现金额支付本公司。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仅有一部分可以在外部金融机构进行贴现,一定程度影响了本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变现速度。而与关联方公司开展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加快了本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变现速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票据贴现业务的相关资料事前进行仔细审阅,并就相关事宜向公司人员进行了询问后认为,此次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开展票据贴现业务属于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票据贴现业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