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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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由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书面决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备,中国基金业协会于2015年12月30日发布了《公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函》(中基协高备函【2015】362号)。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