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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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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5-09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4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5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申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12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永安林业 公告编码:2015-09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4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5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翔晖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5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申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12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5-09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申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12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加旭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76号)核准,公司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877,394股,发行价格13.05元/股,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1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0,422,641.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395,577,358.49元,针对该事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12月2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7-1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具体用途如下: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11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瀚叶财富、黄友荣已将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汇入广发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2015年12月1日,广发证券将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财务顾问及发行费用后的资金39,900万元划转至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止2015年12月25日,公司已使用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的17,620万元归还银行借款;用于支付交易对价的5,000万元已支付给苏加旭;用于森源家具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的已支付3,054万元给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其中已使用金额为1626万元);用于支付发行相关费用的342.26万元已转至公司其他账户待支付本次重组及配套融资相关中介费用。

 截止12月25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15,315.69万元(包括存款利息),具体如下:

 ■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在12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3、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购买额度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上述用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大额存单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现金管理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6、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监察室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监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购买

 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申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12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申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12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永安林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永安林业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永安林业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4、广发证券、中银国际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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