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公告编号:2015-028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一号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由李和忠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洪承礼、独立董事戴大双、独立董事万寿义、独立董事张丽因工作关系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志旭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财务经理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履行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084,415,378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为、张迪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