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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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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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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华茂集团2013年度、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业经安庆昌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分别出具昌德审字 [2014]083号《审计报告》、昌德审字[2015]137号《审计报告》验证;华茂集团2015年1-7月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茂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七)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茂集团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九人组成,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询相关股东意见和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经华茂集团推荐、董事会提名詹灵芝女士、王功著先生、倪俊龙先生、左志鹏先生、戴黄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玉春先生、徐卫林先生、陈结淼先生、杨纪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14年8月,杨纪朝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在华茂股份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前,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王功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左志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倪俊龙先生、左志鹏先生、胡孟春先生、戴黄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左志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八)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华茂集团出具的相关声明、对华茂集团相关人员的访谈、网上检索等,华茂集团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九)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华茂集团出具的相关声明、对华茂集团相关人员的访谈、网上检索等,华茂集团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二、海聆梦股东

 (一)邱建林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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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持有海聆梦股权外,邱建林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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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邱建林为海聆梦控股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邱建林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邱建林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邱建林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邱建林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邱建林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二)倪晨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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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除投资海聆梦外,倪晨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同上述邱建林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倪晨为海聆梦控股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倪晨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倪晨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倪晨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倪晨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倪晨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三)汪方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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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汪方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汪方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汪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汪方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汪方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汪方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汪方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四)周晓萍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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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除投资海聆梦外,周晓萍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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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周晓萍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周晓萍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周晓萍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周晓萍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周晓萍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周晓萍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五)邱醒亚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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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除投资海聆梦外,邱醒亚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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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邱醒亚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邱醒亚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邱醒亚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邱醒亚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邱醒亚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邱醒亚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六)蒋乾锐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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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蒋乾锐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蒋乾锐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蒋乾锐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蒋乾锐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蒋乾锐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蒋乾锐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蒋乾锐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七)杨廷栋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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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除投资海聆梦外,杨廷栋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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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杨廷栋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杨廷栋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杨廷栋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杨廷栋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杨廷栋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杨廷栋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八)倪震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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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倪震为倪晨之弟。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倪震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倪震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倪震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倪震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倪震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倪震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倪震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九)包文龙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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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包文龙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包文龙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包文龙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包文龙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包文龙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包文龙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包文龙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十)何余金

 1、基本情况

 ■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何余金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何余金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何余金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何余金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何余金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何余金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何余金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十一)张友东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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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张友东系倪晨之舅。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张友东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张友东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张友东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张友东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张友东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张友东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张友东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十二)黄秀国

 1、基本情况

 ■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黄秀国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黄秀国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黄秀国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黄秀国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黄秀国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黄秀国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黄秀国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十三)朱启锋

 1、基本情况

 ■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朱启锋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朱启锋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朱启锋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朱启锋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朱启锋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朱启锋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朱启锋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十四)崔竑宇

 1、基本情况

 ■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崔竑宇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崔竑宇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崔竑宇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崔竑宇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崔竑宇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崔竑宇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崔竑宇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十五)李信林

 1、基本情况

 ■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李信林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李信林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李信林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李信林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李信林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李信林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李信林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十六)周兴志

 1、基本情况

 ■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周兴志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周兴志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周兴志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周兴志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周兴志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周兴志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周兴志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十七)苏亚丽

 1、基本情况

 ■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苏亚丽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苏亚丽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苏亚丽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苏亚丽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苏亚丽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苏亚丽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苏亚丽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十八)刘萍

 1、基本情况

 ■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刘萍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刘萍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刘萍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刘萍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刘萍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刘萍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刘萍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十九)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 称 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 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号数码港大厦2015-19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赵素菲

 成立日期 2011年11月03日

 经营范围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

 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营业执照注册号 650000079000877

 税务登记证号码 650152584776549

 组织机构代码 58477654-9

 2、历史沿革

 (1)2011年11月,新疆通海设立

 2011年11月3日,赵素菲与赵宽辉签署《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同意合伙创办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通海”)。新疆通海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其中赵素菲认缴出资6000万元,实缴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60%;赵宽辉认缴出资4000万元,实缴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

 2015年3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6650000079000877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新疆通海设立时,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

 (2)2015年6月,份额变更

 2015年6月24日,经合伙人一致同意,认缴出资额由1000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赵素菲认缴出资额由6000万元整变更为13000万元整;赵宽辉认缴出资额由4000万元整变更为7000万元整,两名合伙人于当日签订《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及《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付确认书》。

 此次变更后,新疆通海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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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新疆通海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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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素菲,普通合伙人,身份证号65010219721019****,住所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赵宽辉,有限合伙人,身份证号65010219510115****,住所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河滩北路东****。

 新疆通海的普通合伙人为赵素菲。根据新疆通海的合伙协议书,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根据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素菲执行合伙事务。

 4、下属主要企业、单位概况

 截至2015年7月31日,新疆通海除投资海聆梦外,主要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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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新疆通海成立于2011年11月3日,主要业务为投资服务。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登记手续。

 (2)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新疆通海提供的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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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新疆通海两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新疆通海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7、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新疆通海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8、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新疆通海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新疆通海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9、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新疆通海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新疆通海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二十)上海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 称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 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753号23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14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创业投资,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得

 从事经纪)。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10000582517

 税务登记证号码 310110590396147

 组织机构代码 59039614-7

 2、历史沿革

 (1)2012年2月,上海创丰设立

 2012年2月13日,阚治东、苏文森与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同意合伙创办上海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创丰”)。上海创丰投资总额为500万元,其中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万元,实缴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40%;苏文森认缴出资250万元,实缴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50%;阚治东认缴出资50万元,实缴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10%。

 2012年2月14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10110000582517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上海创丰设立时,其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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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2年4月,份额转让2012年4月13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认缴出资额由500万元变更为16870万元。原有限合伙人苏文森退出本合伙企业;原普通合伙人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由200万元整变更为130万元整,阚治东认缴出资额由50万元整变更为40万元整;钱英等28人作为新进有限合伙人于当日签订《上海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及《上海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付确认书》。

 2012年4月23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事宜并换发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此次变更后,上海创丰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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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2年11月23日,实缴出资完成

 2012年11月23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实收资本变更事宜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创丰出资结构未发生变更。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创丰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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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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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上海威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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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丰管理公司”)系上海创丰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威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创丰管理公司70%的股权,系创丰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自然人梁超英系创丰管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下属主要企业、单位概况

 截至2015年7月31日,上海创丰除投资海聆梦外,主要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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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上海创丰成立于2012年2月,主要业务为投资服务。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2)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创丰提供的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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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海创丰两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创丰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7、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创丰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8、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上海创丰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上海创丰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9、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上海创丰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上海创丰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二十一)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 称 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类 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桂街33号250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金景波

 成立日期 2011年4月13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

 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业务;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594000190337

 税务登记证号码 321700572599805

 组织机构代码 57259980-5

 2、历史沿革

 (1)2011年4月,设立

 2011年4月13日,苏州国润由上海喆骐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恒生进出口有限公司、孙林夫等10名自然人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合计为30,000万元。

 2012年9月24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苏州国润核发了注册号为320594000190337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苏州国润设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认缴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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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1年4月,第一次份额转让

 2011年4月16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苏州恒生进出口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15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周奇生;有限合伙人王润德将持有的合伙企业30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苏州恒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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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1年5月,第二次份额转让

 2011年5月30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3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苏州恒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18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谢怀清。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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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2年8月,第三次份额转让

 2012年8月15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秦素珍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3,0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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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苏州国润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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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002079,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念博。

 B.苏州恒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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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上海喆骐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喆骐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注册号:310115001221964,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

 孙林夫,普通合伙人,身份证号32050419491024****,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养蚕里村****。

 王鹏威,普通合伙人,身份证号62010219700808****,住所为北京朝阳区安翔路****。

 苏州国润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喆骐投资有限公司、孙林夫、王鹏威,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孙林夫。根据国润瑞祺的合伙协议书,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根据普通合伙人会议授权执行事务。因此苏州国润的实际控制人为孙林夫。

 4、下属主要企业、单位概况

 截至2015年7月31日,除海聆梦以外,苏州国润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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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苏州国润成立于2011年4月,主要业务为投资服务。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2)主要财务指标

 国润瑞祺提供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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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苏州国润2013年财务数据经苏州建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建信专审(2014)第096号《审计报告》;2014年财务数据经江苏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苏诚会报字(2015)第160号《审计报告》;2015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苏州国润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7、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苏州国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8、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苏州国润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苏州国润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自成立以来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9、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苏州国润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苏州国润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二十二)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 称 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 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755号11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不得从事经纪);

 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

 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05868367791

 2、历史沿革

 (1)2011年12月,公司设立

 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景嘉”)系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风险投资服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和冯勇等5名自然人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合计为20,000万元。

 2011年12月15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上海景嘉核发了注册号为310110000578196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上海景嘉设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认缴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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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2年1月,增加合伙份额

 2012年1月31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上海新中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1500万元、50万元入伙为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数从原准予登记的9人变更为11人;有限合伙人数从原准予登记的8人变更为10人;认缴出资金额从原准予登记的20000万元变更为21550万元,实缴出资金额从原准予登记的10000万元变更为11525万元,其中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实缴出资1500万元,上海新中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25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仍由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2012年3月30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上海景嘉更新了注册号为310110000578196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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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2年4月,增加合伙份额

 2012年4月1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数从原准予登记的11人变更为12人;有限合伙人数从原准予登记的10人变更为11人;上海景嘉创业接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总额不变,其中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认缴出资额由6500万元变更为2400万元,上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41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仍由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2012年9月1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上海景嘉更新了注册号为310110000578196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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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2年11月,增加合伙份额

 2012年11月20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数从原准予登记的12人变更为13人;有限合伙人数从原准予登记的11人变更为12人;认缴出资金额从原准予登记的21550万元变更为23050万元;其中上海市杨浦区风险投资服务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向上海创业接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认缴出资额由1500万元变更为3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仍由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2013年2月26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上海景嘉换发了注册号为310110000578196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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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13年9月,合伙企业及合伙人更名

 2013年9月10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上海景嘉创业接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更名为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市杨浦区风险投资服务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更名为上海市杨浦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上海创业接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创业接力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仍由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2014年2月24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上海景嘉换发了注册号为310110000578196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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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014年8月,合伙份额变更

 2014年8月10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将其持有的3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上海创业接力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仍由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委派代表为:刘春松)

 2015年11月19日,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上海景嘉换发了注册号为10000000201511190049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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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景嘉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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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0620,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叶立培。

 B.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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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上海新中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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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景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祁玉伟直接持有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的股权,系上海景嘉的实际控制人。

 4、下属主要企业、单位概况

 (下转A6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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