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5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12月 3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12 月 20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参股重庆昆仑仪表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认购重庆昆仑仪表有限公司82.35 万元注册资本增资额,增资认购价款为275 万元,增资完成后重庆昆仑仪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11.75 万元,公司占比20%。同意在双方约定范围内,授权增资后的重庆昆仑仪表有限公司有偿使用“@”商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对青海碱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坏帐核销处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青海碱业有限公司的53.2万元应收账款进行坏帐核销处理。上述坏账已按相关规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此次核销不影响公司本年利润。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核销所涉及的债务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坏帐核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 公告编号:2015-066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2月20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青海碱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坏帐核销处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金额为53.2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本年利润产生影响。本次坏账核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董事会核销坏账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对上述坏账进行核销。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