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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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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让小火电关停容量指标的公告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5-64

 关于转让小火电关停容量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根据国家“上大压小”政策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公司与东莞电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委托大唐华银东莞发电项目筹建处(权益按照70%:30%)在广东地区共收购小火电关停容量指标73.0161万kW。为优化资本结构,减少资金沉淀,增加公司现金流,公司拟将这部分容量指标出售给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雷州公司)用于其新建项目,此项交易金额约为47460.465万元人民币,按照权益归属公司的交易金额为33222.33万元。

 二、交易对方简介

 雷州公司于2015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负责建设大唐国际雷州发电项目,建设规划4×1000MW超临界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临界燃煤火力发电机组。雷州公司由四家股东组成,分别是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雷州市培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34%、33%、30%、3%。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对价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1495号),结合市场目前公允的关停容量指标出让价格,经与雷州公司协商,公司拟将上述容量指标以650元/kW的价格,出售给雷州公司。

 四、收益预测

 (一)转让容量收入47460.465万元。

 (二)转让容量成本约为16793.7万元。

 (三)该项交易预计产生利润约为30666.77万元。

 根据公司与东莞电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小火电关停容量的权益比例,公司通过此次交易可获得利润的70%,即约214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5-60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5年12月15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15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10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邹嘉华、梁永磐、寇炳恩、刘传东、张亚斌、冯丽霞、傅太平、易骆之、侯国力、周浩、罗建军共1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更换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投资设立大唐华银小洪水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投资建设大唐华银怀化西晃山风电(42MW)项目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转让小火电关停容量指标的议案》。

 经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2015-6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公司本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19日

 至2016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10次会议决议通过,见2015年12月30日中证报、上证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持股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登记时间:2016年1月12日、1月13日上午9:30-11:30, 下午3:00-4:30。

 公司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

 联系电话:0731—85388088、85388028。传真电话:0731—85510188。电子邮箱:hy600744@188.com

 邮编:410007

 联系人:冉红燎、汤俊驰。

 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无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5-62

 关于投资设立大唐华银小洪水电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调整公司电源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拟在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投资设立大唐华银小洪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项目公司),投资开发小洪水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一、项目简况

 项目位于沅水一级支流巫水河中游、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境内,于2009年11月经过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会同县小洪水电站项目的批复》(湘发改交能[2009]1250号)核准,2012年11月9日,获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许[2012]273号文对项目的初步设计的批复,2013年8月6日,获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以湘移函[2013]151号文对项目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批复,并于2014年7月7日,获湖南省物价局以湘价函[2014]119号文对项目建成投产后的承诺上网电价0.44元/ kWh(电价有待进一步争取)。公司已与会同县人民政府签署协议,获得了项目开发权。

 项目是以发电为主,坝址控制流域面积3284km2, 多年平均流量76.3m3/s,水库总库容0.266亿m3,正常蓄水位245.00m,额定水头13.0m,总装机20 MW(2×10MW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两台机组满发流量174.2m3/s,设计年发电量7056万kWh,年利用小时3528h。

 二、投资估算、注册资本金、出资人、出资比例和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

 根据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25940万元,结合近两年的国家移民政策及物价调整,预计总投资为29639万元。

 (二)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出资比例、出资额和出资人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由公司全额出资。

 (三)资金来源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项目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金之间的差额部分,拟通过银行融资贷款解决。

 三、效益分析

 该项目总投资29639万元,单位千瓦造价达14818.5元/千瓦,但批复的上网电价为0.44元/kWh,弥补了项目的先天不足。按设计年利用小时3528h测算,该项目可实现即投产即盈利的目标,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可达9%,资本金净利润率可达10.32%,投资回报率较高。

 四、风险分析

 (一)项目风险分析

 水电工程是国家鼓励开发的可再生清洁能源项目,政策和市场风险相对较小,且电价已得到湖南省物价局的承诺。根据实际情况,该项目投资的主要风险:一是施工期间存在洪水的威胁,影响工期;二是移民投资比重较大(1/3),困难较多;三是物价上涨,概算的砂石料价格与实际市场价格有差距,都将影响整个项目的投资控制。

 (二)项目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在同流域已投资建成高椅、长寨水电站,其库区的水情测报系统已建成投运,可共享资源,及时掌握水情,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风险最低。

 2.加强汇报沟通,争取当地政府对项目工程建设,特别是对移民工作的支持。根据高椅、长寨两项目在移民方面的经验,该项目的移民采取包干方式由地方政府实施,以利于控制移民工作进度和投资。

 3.项目开工前做好砂石料场的复查工作,签订砂石料购买合同,确保工程建设用砂石料价格可控在控。

 只要上述措施得到落实,上述风险对项目的经济技术目标实现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5-63

 关于投资建设大唐华银怀化西晃山

 风电(42MW)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加快风电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并改善公司单一火电资产结构,主动应对国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投资34092.35万元建设大唐华银怀化西晃山风电场二期(42MW)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简况

 西晃山风电场位于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与芷江侗族自治县交界的西晃山山脉上,风电场中心到麻阳县城直线距离约38km。规划场址总面积约25km2,将分期开发,其中本期工程约14 km2。该风电场风功率密度等级2级,风电场风向稳定,风能比较集中。

 本项目是大唐华银怀化西晃山风电场一期续建项目。装机规模42MW(21×2MW)。目前项目已于2015年11月26日获得麻阳县发改局核准。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西晃山风电场工程区域风能资源较丰富,主导风向较集中,有效利用小时数较高,风能品质较好,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场址区不存在压覆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并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西晃山风电场项目的建设符合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项目实施后,对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缓解当地用电紧张局面以及加速当地地域经济发展方面均具有积极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

 同时抓住国家大力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有利时机,加速推进公司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对于改善公司能源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并能应对国家可再生能源配额机制。

 四、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

 根据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的《大唐华银怀化西晃山风电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装机42MW,静态投资33274.02万元,总投资34092.35万元。项目拟由公司全额投资建设。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的20%(6797.46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效益分析

 根据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的《大唐华银怀化西晃山风电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静态投资33274.02万元,动态投资33987.34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为7922.39元/kW。机组年平均利用小时为1908h,年上网电量80.14GWh。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1.35%(所得税前),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为24.94%,经营期平均上网电价为0.61元/kWh(含增值税),投资回收期(税后)为8.54年。项目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六、项目风险分析及对策

 按照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湖南省风力发电标杆电价尚未下调,为0.61元/kWh,电价较高。公司将通过有关渠道,获取政府相应补贴和支持。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5-61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开展公司 2015 年度内控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财政部等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相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由于工作需要,公司拟更换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经过认真调查及筛选,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15年内控审计机构,内控审计费用为350,000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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