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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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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78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5年12月29日下午15: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小荣女士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投资建设新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于棠下厂区的自有土地上投资建设新厂房及配套设施用于可充电备用LED 灯具、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等应急系列产品的产能扩张。

 上述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披露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增聘蒋光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增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增聘蒋光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79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于 2015 年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聘蒋光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案,即日起,聘任蒋光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查了蒋光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材料,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未发现蒋光勇先生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一致同意增聘蒋光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蒋光勇先生于2014年4月10日离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于2014年5月24日离任公司董事职务。离任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现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继续优化公司高管专业结构,提高经营层战略决策水平,公司董事长蒋小荣女士提名再次聘任蒋光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蒋光勇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

 蒋光勇个人简历

 蒋光勇,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于中山大学工商管理总裁班结业;分别于2008年、2015年参加清华大学金融投资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商业领袖项目在读。

 ●1994年至1998年在湖北省兴山县水土保持局工作;

 ●2000年至2007年10月,作为创始发起人之一,发起创立江门市金莱特电器灯饰厂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8年至2013年,推动江门市金莱特电器灯饰厂有限公司改制设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推动公司在中国A股股票市场成功挂牌上市;

 ●2014年,创立新丰县源生态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大力投资开发岭南红叶世界生态旅游景区;

 ●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和项目运作、资本运营经验。

 其他情况说明:

 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截至本决议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票12,0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蒋小荣女士为兄妹关系;

 4、截至本决议公告日,没有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5、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6、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受到过一次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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