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46.2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2.82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7,711.44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5,622.26万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46.23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7,711.44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6,500.00万元(含本数)。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的除权、除息或其他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或本次发行底价发生调整的,若以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乘以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所得金额,大于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即356,500.00万元),则发行数量上限不作调整;若以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乘以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所得金额,小于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则发行数量上限可做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二、公司201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情况
2015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15年9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56,8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3,600万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080万元。公司201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25日,除权日为2015年12月28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15年12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
三、本次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调整如下:
1、发行底价调整
公司201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22.82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数)=( 46.23元/股-0.6元/股)/(1+1)=22.82元/股。
2.发行数量调整
公司201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22.82元/股,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乘以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所得金额,小于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因此,保持募集资金总额不变,本次发行数量应调整为不超过15,622.26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356,500.00万元÷22.82元/股=15,622.26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