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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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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5-047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发集团”)于2011年向中水渔业出具《关于进一步避免与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函》,该承诺函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为此,中农发集团于2015年12月29日向中水渔业出具了《关于履行承诺避免与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函》,现全文公告如下:

 关于履行承诺避免与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函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发集团)作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渔业)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专项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1]117号)要求,于2011年向中水渔业出具《关于进一步避免与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函》,就解决与中水渔业同业竞争问题进行了说明并作出承诺。为落实相关承诺,2014年以来,中农发集团启动了将远洋渔业板块优质资产注入中水渔业的重组工作。目前,根据相关工作进展,中农发集团就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说明如下:

 一、中农发集团原承诺事项

 2011年,中农发集团出具了《关于进一步避免与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函》,承诺的具体内容如下:

 “中农发集团将依据发展战略,继续对所属非上市企业拥有的远洋渔业资产、业务和人员进行梳理,解决相关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国家法律法规不出现重大调整的情况下,中农发集团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以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农发集团双方股东利益为前提,将远洋渔业板块中经营业绩良好、运营情况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相关资产,分批注入上市公司。中农发集团将视相关资产状况和资本市场的认可程度,分阶段分步骤制定和实施远洋渔业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方案。

 对于在“十二五”时期内未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远洋渔业相关资产,中农发集团将进一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整合,并承诺不利用对中水渔业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有损中水渔业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保障中水渔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中农发集团落实承诺推进重组的有关情况

 中农发集团自2011年底作出避免与中水渔业同业竞争的承诺以来,一直积极履行相关承诺。中农发集团前期对远洋渔业板块的资产、业务和人员梳理,并对中水渔业原有房地产业务进行剥离和承接,作了大量工作,为以中水渔业为平台实施重组创造了基础条件。为落实上述承诺,切实解决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2014年以来,中农发集团启动了以中水渔业为平台,推进远洋渔业板块资源整合的工作,拟通过中水渔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农发集团所属中国水产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中渔环球海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实现中农发集团所属远洋渔业优质资产上市。

 目前,由于产业政策、企业经营环境等方面的客观原因,中农发集团及所属相关企业虽经多方努力,但预计仍无法在承诺时限2015年底之前完成重组,中水渔业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审核公司的重组申请。中农发集团2011年所作承诺的事项确难以实现。

 鉴于产业政策、企业经营环境不确定性等客观原因,中农发集团难以再对进一步避免与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进行具体时间上的安排。但根据中农发集团发展战略,中水渔业是中农发集团远洋渔业板块整合和持续发展的平台,中农发集团仍将积极努力把集团远洋渔业板块中经营业绩良好、符合上市条件的优质资产逐步注入中水渔业,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对于未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远洋渔业相关资产,中农发集团仍将进一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整合,努力为尽早达到能够注入中水渔业创造条件。同时中农发集团继续承诺不利用对中水渔业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有损中水渔业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保障中水渔业持续稳定发展。

 以上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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