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7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的通知,亿阳集团质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0%,于2015年12月28日解除质押。

 亿阳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61万股质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亿阳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万股质押给上海寰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2月28日。上述质押已于2015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1,397,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2%,本次质押之后累计质押的股份数占亿阳集团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的比例为96.52%,占公司总股本的22.41%。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74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 年12 月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015 年12 月24 日,公司以书面、E-Mail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王亚忠先生因其他公务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鄢德佳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位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9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2015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发布了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审核及最新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修改《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改内容如下: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曲飞先生、田绪文先生、王龙声先生、方圆女士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事项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略亿阳2号基金、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中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金额不超过1,100,000,000元,保持不变;方略亿阳2号基金认购金额由不超过37,886,185元,减少为不超过30,516,958元;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由不超过24,076,212元,减少为不超过23,130,712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表决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二)发行数量

 由于方略亿阳2号基金和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的减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67,990,776股(含67,990,776股),减少为不超过67,504,250股(含67,504,250股),为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之和。

 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 = 各发行对象认购金额 ÷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依据前述公式计算的认购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即为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认购金额不足认购一股的余额,纳入公司资本公积)。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相应调整。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等情形予以调整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将按照其原认购的股票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票总数的比例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表决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由于方略亿阳2号基金和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的减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16,196.24万元减少为15,364.77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由不超过116,196.24万元,减少为115,364.77万元;根据前述减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表决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董事会逐项表决事项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编制调整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曲飞先生、田绪文先生、王龙声先生、方圆女士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表决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编制调整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曲飞先生、田绪文先生、王龙声先生、方圆女士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表决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董事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重新分析,并修订形成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曲飞先生、田绪文先生、王龙声先生、方圆女士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表决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曲飞先生、田绪文先生、王龙声先生、方圆女士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表决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管理规则(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曲飞先生、田绪文先生、王龙声先生、方圆女士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表决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部分具体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与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方略亿阳1号基金)及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方略亿阳2号基金)签订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曲飞先生、田绪文先生、王龙声先生、方圆女士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表决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员工持股计划(方略亿阳1号基金基金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投资人与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签署《方略亿阳1号基金基金合同》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曲飞先生、田绪文先生、王龙声先生、方圆女士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表决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75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 年12 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2015 年12 月24日,公司以书面、E-Mail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常学群先生因其他事宜未参加本次会议,授权监事闫存岩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经过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9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2015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发布了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审核及最新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修改《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改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学群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事项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略亿阳2号基金、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中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金额不超过1,100,000,000元,保持不变;方略亿阳2号基金认购金额由不超过37,886,185元,减少为不超过30,516,958元;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由不超过24,076,212元,减少为不超过23,130,712元。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二)发行数量

 由于方略亿阳2号基金和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的减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67,990,776股(含67,990,776股),减少为不超过67,504,250股(含67,504,250股),为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之和。

 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 = 各发行对象认购金额 ÷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依据前述公式计算的认购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即为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认购金额不足认购一股的余额,纳入公司资本公积)。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相应调整。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等情形予以调整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将按照其原认购的股票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票总数的比例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由于方略亿阳2号基金和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的减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16,196.24万元减少为15,364.77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由不超过116,196.24万元,减少为115,364.77万元;根据前述减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监事会表决事项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编制调整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学群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编制调整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学群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学群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管理规则(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学群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部分具体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方略亿阳1号基金)及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方略亿阳2号基金)签订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学群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员工持股计划(方略亿阳1号基金基金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投资人与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签署《方略亿阳1号基金基金合同》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学群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表决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非关联监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8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稳定管理层与骨干员工队伍,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促进本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基于“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设立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23,130,712.00份,每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资金总额不超过23,130,712.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全体员工中符合本草案规定的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监事会核实的员工。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125人。参加对象认购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及其他合法方式自筹资金。最终参加人数及认购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若有员工实际未参与认购,不影响其他员工认购承诺的效力。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价格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即每股人民币17.09元,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前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23,130,712.00元,认购股份不超过1,353,464股,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0.21%。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上述存续期及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设立“方略亿阳1号基金”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该私募基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尚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九、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对象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及其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具体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125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2人,分别为曲飞、田绪文、方圆、王龙声、常学群、杨剑天、杨阳、林春庭、李鹏、潘阳发、周春楠、崔永生,合计认购8,150,210.00份,其他员工合计113人,合计认购14,980,502.00份。具体情况如下:

 ■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份额数量及资金总额以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所需的资金为准。各参与对象最终认购份额和比例以各员工实际认购为准。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意见。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及其他

 合法方式自筹资金。参加对象应在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根据公司付款指示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认购份额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自动丧失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其丧失认购权利部分的份额可以由其他参加对象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

 的,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认购股票的来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23,130,712.00元,认购股份不超过1,353,464股,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0.21%。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标的股票的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前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锁定、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对应持有的股票未全部变现的,或如因

 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对应持有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 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 个交易日。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除本员工持股计划另有规定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

 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将由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管理。

 第五章 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管理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席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候选人,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席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及权益处置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投入的现金资产用以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23,130,712.00元,认购股份不超过1,353,464股,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0.21%。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在存续期之内,除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二)在锁定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三)在锁定期之外存续期之内,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出售收回现金,收回的现金不得再用于投资。

 (四)发生如下情形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 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原始出资金额与所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的原则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6、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等原因,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7、持有人作出其他有损公司利益行为的。

 (五)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一)税收

 本计划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务。

 (二)费用

 1、本员工持股计划应按规定及约定比例在发生投资交易时计提并支付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

 2、其他费用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之外的其他费用,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协议,从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中支付。

 第七章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公司选任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并与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方略亿阳1号基金基金合同》。

 二、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基金名称:方略亿阳1号基金

 (二)委托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代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管理人: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四)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私募基金规模:本基金规模不超过23,130,712.00份

 (六)投资范围: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七)投资理念: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员工持股计划约定锁定期满后出售,分享上市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委托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拟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进行融资时,由持有人会议审议决定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相关融资,并由管理委员会拟定具体的参与方式,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情形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七、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披露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条款。

 八、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九、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就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财务、会计、税收等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7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795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经过认真研究和论证分析,完成了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的回复。现按规定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在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7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各相关产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16年2月末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预计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53,742,220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7,509,783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为准;

 4、假设以2014年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为基础,2015年净利润与2014年净利润持平,2016年净利润较2015年净利润假设按照10%、2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公司对2015年净利润假设和2016年基于该假设的增幅的假设分析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其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前述净利润假设分析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上述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2014年度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基于以上假设条件,公司以2015年度为基准,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表所示:

 ■

 (三)对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由于募集资金项目产生效益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2016年及其后年度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或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巩固和提升主营业务,大力拓展和实施新型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企业财务结构,综合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过去多年的经营积累、经验储备以及研发开拓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投向建设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行业大数据分析与运营项目、云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网络优化智能平台建设项目、区域创新应用工场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巩固和提升公司传统的通信和智能交通业务,同时大力拓展和实施智慧城市业务、信息安全业务以及运营商的大数据业务等新型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将有较大增长,从而持续推动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为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带来持续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修订)》的要求,进一步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完善,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明确了未来三年股东的具体回报计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7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事项目前正处于证监会审查阶段,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说明。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其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

 1、2012年6月27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

 2012年6月27日,公司收到了黑龙江证监局在对公司2011年年报编制及其他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后出具的《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黑证监函[2012]126号)。公司收到上述告知书后,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董事会于2012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第十八次会议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对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的决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人;并将会议决议报送了黑龙江证监局和上交所。2013年8月29日,公司向黑龙江证监局和上交所报送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现场检查回访的书面汇报材料》(亿阳信通董呈字[2013]001号),对前述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治理方面

 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A、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材料存在瑕疵;B、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彻底;C、公司存在先签订协议后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问题;D、专门委员会作用需要加强。

 整改措施:A、全面梳理公司“三会”档案文件,做好会议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B、在全公司范围内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宣讲和贯彻落实,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做到一事一登记,备案材料归档汇总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管理;C、切实加强对“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批权限、议事程序和工作规程的培训,严格履行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公司各项治理工作规范、高效运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方圆。

 整改时间:2012年8月31日。

 落实情况:1)加强了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材料及会议记录的整理、保存、归档工作。全面梳理了公司“三会”档案文件,严格执行文字校对及归档管理流程,从程序上避免出现错误。2)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做到重大事件和定期报告一事一登记。备案材料归档后,由证券部负责保管、报送和备查。3)切实加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审批权限、议事程序和工作规程的培训,严格履行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公司各项治理工作规范、高效运作。

 (2)信息披露方面

 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存在年报补充披露现象。

 整改措施:2011年度年报披露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对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传达学习了这些通知和要求。2012年3月28日,公司发布《亿阳信通2011年年度报告》。由于对上述文件的领会理解有误差,有关财务方面的基本信息只在年报附注中作了披露,未在管理层讨论部分分析讨论;导致公司年报披露中漏披露了“公司前5名供应商”和“公司前5名客户”的基本信息。经上交所事后审核,公司做了补充披露。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信息披露特别是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披露新规则的学习和培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年报编制参与人员沟通协调工作,从制度上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方圆

 整改时间:2012年8月31日

 落实情况:公司2011年度年报存在补充披露的问题,主要问题是对年报披露要求的理解不充分。通过本次整改,公司加强了对信息披露特别是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披露新规则的学习和培训工作,特别是上交所信息披露逐步实行“网络报送和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以来,公司更加重视对信息披露从业人员的培训,并及时按照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通知规定,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通过流程安排,强化了年报编制参与人员沟通协调工作,从制度上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3)财务方面

 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应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

 整改措施: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形成一定数量的预付账款,带有浓厚的行业特点。由于市场竞争剧烈,为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公司实施前瞻性的发展战略,要争取一个相对优势的竞争地位,就要在销售策略、采购策略、售后服务各个环节加大投入力度,抢占市场先机。因此,公司为执行战略重点而实施的采购形成一定量的预付账款。公司在传统业务市场方面,为了保持竞争的优势地位,根据客户业务发展需要,配合进行预研而做的提前采购,会形成一部分预付账款;在新业务发展方面,面对新产品、新市场、新用户,公司积极部署业务发展方向,综合考虑采购成本、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协同市场开拓等方面因素,也会形成一定的预付账款。公司在业务拓展过程中,始终重视企业经营的风险管理,预研与集采所选均为公司战略合作伙伴供应商,预付账款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管理层对预付账款问题高度重视,曾多次组织公司内部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培训和研讨,寻找可以有效减少预付账款有途径。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商务流程体系的梳理完善,强化相关部门在内控规范运作方面的培训,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力度,提供内部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努力减少公司的预付账款数额,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石。我们相信通过有效整合资源,利用公司现有的遍布全国的市场营销网络来拓展市场,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业务成熟程度,将预付账款控制在适度范围内。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王龙声

 整改时间:2012年12月31日

 落实情况: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形成一定数量的预付账款,主要原因在于公司为执行战略重点而实施的采购所形成,随着项目后续进展,预付款会有一些变化。例如,2012年内,公司参与某政府机构“高分水利业务示范原型系统详细设计、开发和专用海量高分遥感数据管理软件开发项目”、某运营商“配线类产品集中采购项目”以及智能交通领域参与“湖南京港澳国家高速公路(G4)耒阳至宜章段大修工程项目机电工程”等项目的投标,投标总金额超过4亿元。前述投标陆续有了结果,未中标的项目,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终止协议后,收回预付款3.12亿元。

 公司管理层对预付账款问题高度重视,在签订战略采购合同前,要经过法律部门、财务部门、商务部门及研发部门的多次会签,着重考察战略合作供应商的交付能力及信用等级,一方面确保采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5%以上,并且一旦项目启动,供应商能在第一时间将采购内容交付到客户现场;另一方面,若公司没有中标,供应商能够全额退回预付账款。

 2012年底,公司预付账款2.91亿元,同比下降22.51%。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商务流程体系的梳理完善,强化相关部门在内控规范运作方面的培训,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力度,提高内部管理的精细化程度等方法,将预付账款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产品竞争力,力争在今后运营商的大型招标中提高中标率,减少预付账款退回的情况。

 此外,《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现场检查回访的书面汇报材料》还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汇报。

 2、行政监管措施

 2010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了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治理情况及规范运作进行专项检查后于2010年11月17日出具的《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黑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0]11号)。公司在收到前述决定书后于2010年11月29日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在收到前述决定书后,根据决定书的要求积极开展整改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着手实施整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于2010年12月6日以临时公告的方式披露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证监局专项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前述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如下:

 (1)个别规章制度修订不及时:公司未及时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自2000年7月上市至今(2010年整改时),从未在资本市场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再融资,公司现行(2010年整改时)有效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是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目前已不适应现阶段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及不断提出的监管要求。

 整改措施:为更好的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6月28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0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01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个别董事未按规定及时参加培训:公司董事宋俊德2008年、2009年均未参加相关董事、监事培训

 整改措施:公司在任董事宋俊德先生已于2010年11月25日-11月26日参加了由证监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通过考试并记入培训档案。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在任董事积极参加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的培训学习,掌握最新法律知识和完整法规框架,及时了解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监管要求等,树立科学管理、监督公司的理念,明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提升董事、监事的管理、监督水平。

 (3)部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公司提供的董事会资料中,部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不规范,缺少每项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

 公司彻底检查了近两年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其中有个别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只记录了所审议议案的名称、表决结果,没有记录具体的表决方式和过程。

 整改措施:公司已加强了相关人员对于《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和相关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三会”会议记录的工作要求,今后公司将加强会议记录的管理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记录、整理会议内容,形成规范的记录文件并妥善保管。

 (4)个别董事会资料不完整:公司提供的董事会资料中,四届三十四次会议缺少董事张晓明的表决票。

 经检查,此项工作是存档人员工作疏忽,误将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中董事张晓明的表决票存放在了“临时公告”档案中。

 整改措施:公司加强了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档案保管责任,细化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流程,从数量上要保证档案齐全,从质量上要保持档案的连续可靠,尽力避免因归档失误给工作带来的不便。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76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14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上述预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审核和最新实际情况,本公司对前述预案进行了相关修订。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现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