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研发的美洛昔康分散片(规格:7.5mg;剂型:片剂;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6类)、头孢地尼胶囊(规格:0.1g;剂型:胶囊剂;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6类)、硫酸氢氯吡格雷片(规格:75mg;剂型:片剂;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6类)的临床试验研究分别于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10日获得受理。近日,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临床批件号:2015L04847、2015L05078、2015L05070)。
二、风险提示:
该临床批件的有效期为 3 年,逾期未实施,批件自行废止。
公司将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并对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控制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台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99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临床试验批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