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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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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1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5年3月完成。公司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担任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并依法销户日止或持续督导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015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5年12月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启动后,公司决定聘请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东方花旗签订了《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729.1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之保荐协议书》,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保荐期从东方花旗与公司签署该项协议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中德证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中德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方花旗完成。东方花旗已指派郁建先生、崔洪军先生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并依法销户或法定督导期结束之日止。(附:东方花旗简介,郁建先生、崔洪军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附:

 一、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简介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是一家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基于战略投资合作关系共同投资组建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

 东方花旗证券整体承接原东方证券的投资银行业务,于2012年6月成立,总部位于上海,并于北京、深圳、新疆等地设立办公机构。目前,东方花旗注册资本为8亿人民币,员工人数超过250名。

 二、保荐代表人郁建先生、崔洪军先生简历

 郁建:现任东方花旗投资银行部资深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本科学历。曾供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中银国际证券,2012年7月加入东方花旗。参与或主持了洲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欧菲光首次公开发行和公司债、中海油服首次公开发行等项目。

 崔洪军:现任东方花旗公司副总裁,保荐代表人,研究生学历。曾参与或主持天津汽车和国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江淮汽车首次公开发行、江淮汽车2004年度可转债发行、晶源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西部建设首次公开发行、博深工具首次公开发行等工作,参与或主持了北京城乡、新华股份、天津港、雅戈尔、轻纺城、新天国际和新疆众和、中泰化学的配股或增发等再融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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