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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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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5-035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六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对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于 2015 年12月29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用自有资金人民币0.7亿元购买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合同及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名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

 (二)协议双方: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理财产品名称及认购金额

 产品发行人:海通证券

 产品名称: 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30天期第4号,产品简称:“理财宝30天期V4号”,产品代码:SF2323。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本金保障型

 约定年化收益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起息日前一交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3.05%。约定年化收益率为4.15%

 产品期限:30天

 本金及收益支付: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将应得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

 认购金额: 0.7亿元

 产品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产品发行人的运营资金。

 产品起息日:2015年12月30日

 产品到期日:2016年1月28日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由财务部会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以及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相关承诺、预测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

 2、投资方案经法务顾问对相关认购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后,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3、实行方案实施与监督相分离原则。经公司批准的方案由公司财务部执行,由公司审计工作组负责监督。同时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科目、台账,指定专人进行账户管理,并制作上述现金管理报表,报公司审计工作组、财务负责人。公司可结合内部控制及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控制流程,并对该管控方案进行优化。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 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4年12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5亿元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272天期第1号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9月28日到期收回本金1.5亿元,获得实际收益782.47万元。

 2015 年1月1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0.9亿元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90天期第1号”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4月12日到期收回本金0.9亿元,获得实际收益133.15万元。

 2015年4月16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0.9亿元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63天期第4号”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6月18日到期收回本金0.9亿元,获得实际收益89.32万元。

 2015年9月29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2亿元向工商银行购买“工银同利”系列1号1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0月13日到期收回本金1.2亿元,获得实际收益15.189万元。

 2015年10月1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2亿元向工商银行购买“工银同利”系列1号1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0月27日到期收回本金1.2亿元,获得实际收益15.189万元。

 2015 年11月4日,公司与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2亿元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理财产品,产品起息日:2015年11月5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5月4日。

 本公告日前12个月,公司已累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海通证券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1.9亿元人民币(含本次购买的0.7亿元)。

 五、备查文件

 1、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

 2、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尊享版30天期第4号)

 3、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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