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接到戴航星先生、宋永平先生的通知,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永太科技股票金额合计已超过人民币一亿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5月,公司与戴航星、宋永平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上海浓辉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戴航星与宋永平承诺自收到股权转让款之日起90个交易日内,本人或其配偶在二级市场买入永太科技股票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在买入股票金额合计达到1亿元后10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锁定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目前尾款1900万元尚未支付。《关于收购上海浓辉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3)详见2015年5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截止目前,其二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永太科技股票金额合计已超过人民币一亿元。
二、买入股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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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锁定的相关安排
戴航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圆圆、宋永平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艳霞承诺:将所持有的永太科技的上述股份自愿锁定,自愿锁定期为上述股票锁定办理完毕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且本人及其一直行动人履行完毕业绩补偿承诺(如有)以后5个交易日。
锁定期内,上述股东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永太科技回购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锁定期内该部分股份所孳生的股票也同样锁定。 在锁定期间上述股东若违反承诺减持上述股份,所减持股份所得全部上缴永太科技。
公司将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办理变更股份性质的相关手续。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