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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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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92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1日刊登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并反馈。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披露。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形。

 最近五年,公司收到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如下:

 2014年8月1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109号,监管函指出:2014年8月15日,公司以直通车方式披露《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补选孙杨和许华青为董事,但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的整改措施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监管关注函》后,立即组织展开自查,并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析研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2014年10月29日,许华青女士辞去在公司担任的董事职务。整改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公司已加强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组织董事、监事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督促董事、监事勤勉尽责,审慎决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树立了严谨的规范意识。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9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2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已会同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司申请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说明或解释。

 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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