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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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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155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721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156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近日收到齐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齐河县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人。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项目计划投资额约为11.50亿元。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齐河县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

 2、中标人: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规模:项目计划投资额约为11.50亿元,具体投资额以项目公司实际投入并经财政审计确认为准。

 4、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4个子项目,包括齐河晏城街道原大魏村废弃村址生态改造工程、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高新区国道309以南区域涉水项目及齐鲁高新区科技孵化器项目。

 5、建设周期:本项目合作期限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

 6、中标价格:资金成本年化率8%。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齐河县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西,总面积1411平方公里。齐河县2014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0.9%,全县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85.78亿元,同比增长17.1%。(以上信息来自于齐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he.gov.cn/index.html)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暂定总投资约为11.50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24.57%。该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将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

 四、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成交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组建方各自的出资比例、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较大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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