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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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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5-116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转让山西锦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全资子公司上海泰豪智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智能节能公司”)转让山西锦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锦泰”)100%股权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泰豪智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山西锦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发布的《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山西锦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12)。

 二、进展情况

 泰豪智能节能公司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于2015年12月28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泰豪智能节能公司与美锦能源、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及山西锦泰于同日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泰豪智能节能公司与美锦集团及山西锦泰于同日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上述协议对山西锦泰股权转让及后续债务偿还等事项进行了调整或明确,主要情况如下:

 1、关于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及交易标的股权过户时间

 根据评估报告,交易标的山西锦泰100%的评估值为2,050万元。美锦能源应自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之次日将股权转让价款(即2,050万元)一次性支付至泰豪智能节能公司指定账户。

 泰豪智能节能公司应当在美锦能源足额支付前述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将山西锦泰100%股权过户至美锦能源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关于后续债务偿还安排

 泰豪智能节能公司、美锦集团和山西锦泰三方同意,美锦集团为山西锦泰对泰豪智能节能公司的债务提供支付保证,前述债务的金额及支付完成时间不变。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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