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暂不开通。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以此类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就赎回费的计算而言,3个月指90日,6个月180日,1年指365日,2年指730日,以此类推。除归基金财产以外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暂不开通。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暂不开通。
7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北京小组、上海小组)和网上直销。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12月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或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9.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9.3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电话费)、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9.4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
关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将继续参加平安银行开展的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601;
融通债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161603;
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604;
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605;
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606;
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607;
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609;
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610;
融通内需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611;
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613;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614;
融通新区域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52。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月1日开始,结束时间经我公司与平安银行协商一致后,将另行公告。
三、活动内容
1、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自助终端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不低于1折的优惠。
2、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柜面渠道、网上银行及电话银行渠道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不低于1折的优惠。
3、具体优惠折扣以平安银行的活动公告为准,若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的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上述基金正常申购期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模式申购费率、基金转换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及处于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我公司将与平安银行协商后决定上述优惠活动是否展期以及新增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产品,我公司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平安银行关于此活动的最新规定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bank.pingan.com;
电话银行:95511-3。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rt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或0755-26948088。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并参加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并参加工商银行开展的“2016倾心回馈”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定投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
二、定投优惠活动内容:
1、活动时间:2016年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2、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工商银行定投上述开放式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收费金额为固定金额的,不再享受优惠。
基金定投优惠活动不含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申购费率详见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有关的基金定投业务程序及定投优惠活动规则详见工商银行网站的相关规定及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基金定投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投资人遵循有关法规、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工商银行基金业务相关规定。基金定投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工商银行的最新规定为准。
2、如投资人对基金定投业务有任何疑问,或希望得到更多相关资讯,欢迎登录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及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或直接致电工商银行客服电话95588及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或0755-26948088,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专业、便捷的基金理财服务。
四、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