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5-046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1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256号),本公司通过审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
公司于2009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根据相关规定,2015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所得税将享受 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 15%的比例征收,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5年度公司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2015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