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12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9日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29日至2015年12月29日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股东大会现场召开的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隆兴中路177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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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建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赵长栓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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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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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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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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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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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文泽雄、杨威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