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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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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5-116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下午2:30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健康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则由股东在2015年12月29日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2015年12月28日15:00至2015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股份数301,070,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数157,085,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0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43,984,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15%。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绍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邹志峰、周姗姗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方案

 (1)公司将其持有的广东宜华100%股权、梅州宜华100%股权以及汕头荣信100%股权以协议方式出售给宜华集团,宜华集团以现金作为支付对价;

 (2)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爱马仕、华瑞天富、肖士诚、金辉合计持有的爱奥乐100%股权;

 (3)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西藏大同持有的达孜赛勒康100%的股权(以上重大资产出售和重大资产购买合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出卖与重大资产购买不互为前提。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具体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宜华集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交易标的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广东宜华100%股权、梅州宜华100%股权及汕头荣信100%股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交易方式

 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交易标的,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标的的对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进行整体评估,交易各方参考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价值,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广东宜华100%股权在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84,368.14万元,各方协商拟确定广东宜华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84,368.14万元;梅州宜华100%股权在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1,620.08万元,各方协商拟确定梅州宜华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1,620.08万元;汕头荣信100%股权在基准日的评估值为9,419.89万元,各方协商拟确定汕头荣信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9,419.89万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5)评估基准日至过户完成日的损益归属

 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股权过户完成日期间,广东宜华、梅州宜华及汕头荣信所产生的损益均由宜华集团享有和承担,交易双方不再对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6)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7)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具体方案

 公司拟以现金购买西藏大同持有的达孜赛勒康100%的股权及以现金购买爱马仕、华瑞天富、肖士诚、金辉合计持有的爱奥乐100%的股权,具体内容包括:

 1)公司购买西藏大同持有的达孜赛勒康100%的股权的具体方案

 ①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为:西藏大同。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②交易标的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标的为:西藏大同持有的达孜赛勒康100%股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③交易方式

 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购买交易标的,并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标的的对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④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的确定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进行整体评估,交易各方参考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价值,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达孜赛勒康100%股权在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15,607万元,经各方协商确定达孜赛勒康股权的交易价格调整为127,167.70万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⑤评估基准日至过户完成日的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公司享有;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售股股东承担。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⑥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达孜赛勒康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及评估基准日后实现的净利润归公司所有。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⑦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⑧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2)公司购买爱马仕、华瑞天富、肖士诚、金辉合计持有的爱奥乐100%的股权的具体方案

 ①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为:爱马仕、华瑞天富、肖士诚、金辉。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②交易标的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标的为:爱马仕持有的爱奥乐60%股权、华瑞天富持有的爱奥乐5%股权、肖士诚持有的爱奥乐10%股权、金辉持有的爱奥乐25%股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③交易方式

 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购买交易标的,并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标的的对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④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的确定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2015年7月31日进行整体评估,交易各方参考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价值,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爱奥乐100%股权在基准日的评估值为30,030.54万元,各方协商拟确定爱奥乐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0,000万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⑤评估基准日至过户完成日的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公司享有;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售股股东承担。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⑥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爱奥乐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及评估基准日后实现的净利润归公司所有。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⑦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⑧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相关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荣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荣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荣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金辉、珠海华瑞天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肖士诚、北京爱马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爱奥乐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西藏大同康宏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78,90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邱海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01,064,519股,其中现场投票157,085,616股,网络投票143,978,903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5,9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076,14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9%,反对5,90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1%,弃权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邹志峰、周姗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宜华健康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 (广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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