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筹划出售资产,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23日起停牌。2015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草案等相关文件,并于2015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同时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草案(修订稿)等文件。
因收到大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第二大股东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告知函》,因大股东和二股东正在筹划与我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16日起继续停牌。经公司与大股东及二股东确认,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与公司前次重大资产出售不相关。2015年12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年12月2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目前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公司也将督促相关各方加快谈判进程,尽快签署重组框架协议。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