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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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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5-13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2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至今,期间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绒集团”)旗下唯一的上市公司,在融资等各个方面均得到了控股股东的大力支持。本公司控股股东一直致力于上市公司的良性健康发展,且一直在为本公司的发展谋求战略商机。

 中绒集团于2014年9月参与并逐步主导Shanda Games Limited(简称“盛大游戏”)私有化交易事项。盛大游戏已于香港地区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10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私有化退市的议案,并于11月19日完成了合并交易的交割(以上相关内容可在SEC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本公司也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以上内容进行了如实披露)。

 为实现私有化完成后盛大游戏及其股东的最大利益,并根据盛大游戏整体商业运营计划,盛大游戏的私有化财团始终在评估私有化完成后拟采取的步骤,可能包括资产处置、重大资产重组或其他类型的交易。根据市场状况、财团的实际能力以及盛大游戏可能取得的批准,作为其整体商业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团同时也在考虑盛大游戏在国际认可的中国证券交易所实现重新上市。为评估盛大游戏重新上市的可行性,财团正在与法律、财务顾问分析和研究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公司私有化退市后重新在A股上市的法律要求、程序、障碍、可能的时间表以及成本和风险。但是,考虑到在A股市场重新上市的复杂性以及取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不确定性,全体财团成员尚未就重新上市达成确定的计划。

 公司本次停牌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可能在盛大游戏私有化完成后,参与私有化财团对盛大游戏进行资本运作的交易。公司已将是否因此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提交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5-13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2016年2月28日按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本次重大事项及相关方案。如果公司未能在2016年2月28日前披露本次重大事项的相关方案,公司将按照交易所及其他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目前公司以及各方仍在商谈该重大事项,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的按计划向前推进,但鉴于目前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不具备按规定披露并复牌的条件。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30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并于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详见“2015-1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截至目前,尚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公司尚未收到调查结果,公司将在收到调查结论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经询证控股股东中绒集团,公司近期陆续收到中绒集团关于诉讼事项的说明,详情如下:

 (1)上海颢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中绒集团在盛大游戏私有化过程中依双方协商约定调整其认购份额一事,将中绒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马生明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原协议,完成其关联人上海唐城奥凯易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宁夏丝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宁夏丝路”)认缴11亿元(未实际缴付)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工商登记手续,要求被告支付资金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法院已受理该案,并根据原告申请冻结中绒集团持有的宁夏中绒传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夏丝路股权出资额共计人民币1001万元,拟定于2015年12月28日开庭审理。

 经与中绒集团核实,银川市公安局对中绒集团实际控制人马生国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中绒集团据此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上述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绒集团接到案件受理法院电话通知,原定于12月28日的庭审暂时取消。目前当事人马生国并未因此案被采取任何刑事强制措施。

 (2)宁夏晓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中绒集团在盛大游戏私有化过程中依合同约定将其在宁夏中绒传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份额从14500万元调整为5800万元一事,将中绒集团诉至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判决上述调整行为无效,被告为其办理在宁夏中绒传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14500万元的工商登记手续并承担诉讼费。法院已受理该案,拟定于2016年3月4日开庭审理。

 鉴于目前法院尚未对上述两个案件进行审理,本公司无法判断该事项是否对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的进程造成实质性障碍。中绒集团已委托律师对相关诉讼涉及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和核实,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公司目前正在推进筹划的重大事项。中绒集团已委托律师对相关诉讼涉及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和核实,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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