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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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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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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商反垄初审函[2015]第311号),通知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公司将根据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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