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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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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一大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5—061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一大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8日,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给排水公司”)《关于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股份增持的通知》,给排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增持计划

 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 2015-023 号),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2015年7月10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二、本次增持完成情况

 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5日,给排水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059,300股,增持均价为18.89元/股,增持总金额为20,007,363.62元。

 本次增持前,给排水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63,481,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6%。本次增持后,给排水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164,541,2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19%。

 三、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给排水公司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给排水公司所持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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