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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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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5-09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8日在江苏苏州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宋子洲、杨瑞龙、金德环、韩晓梅、黄祖严董事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参会),占董事总数的100%。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对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6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增加至12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内根据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分期对其增资,并全权办理涉及增资事项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5-09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35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批复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上述批复要求和有关规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发行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纯

 联系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0512-62938812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张亮、祝健

 联系人:郑峰

 联系电话:010-68588637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妍

 联系电话:010-59013856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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