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100亿元公司债券已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10号文”核准。本期债券发 行面值总额10亿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5年12月23日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
询价,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 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 .2%。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25日面向合格投资 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5年12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