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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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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15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详见2015年8月29日、2015年9月1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上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5】2538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载明公司由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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