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万股。目前,公司已实施并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登记工作,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已发生变化,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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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约定的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在2015年12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